祝贺!咸阳1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近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进行表彰。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10个集体和13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其中,彬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咸阳市司法局李利(女)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陕西10个)

宝鸡市司法局

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陕西省汉中监狱特警队

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陕西省商州监狱第一监区

汉中市司法局

彬州市司法局

榆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

安康市司法局

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陕西10人)

华山监狱第十五监区副教导员李文清

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张秀玲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队大队长张武兵

省监狱管理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花薇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方

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局长赵科林

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郝强

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局长李波

咸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李利

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伟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陕西3人)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屈金冈

西安市汉唐公证处主任杨磊

陕西省汉江监狱劳动改造科供水供电站班长邓建军

海报轮播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崔亦馨

编辑:任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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