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7月8日,记者获悉,咸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按照农村低保对象123元/人、城市低保对象189元/人、农村特困人员165元/人、城市特困人员255元/人的标准,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该补贴共涉及保障对象14.6万人,将发放资金1907.66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6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97万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340人,此次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将于7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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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崔亦馨

编辑:任凤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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