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
增加了禁止私拉电线、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明确禁止在门厅、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最高处罚金额可达1万元
近年来
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有的甚至酿成了人员伤亡
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惨剧

△实验画面
因此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此专门新增了一条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套设置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
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应当避免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

△资料画面
与之相应的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
对电动自行车违停和违规充电的处罚条款
私拉乱接电线和违停电动自行车的,责令整改
拒不整改的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该处罚标准与应急管理部2021年出台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一致

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军表示
电动车飞线充电极容易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如果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
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要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也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说相应的处罚行为跟刑事责任对比后
还是比较轻的
也可以阻止一些违法行为的产生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8月5日前
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向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1、发信函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省司法厅,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消防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0832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新闻360》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 许莹 韦少华
编辑 / 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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