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名政法干警拟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其中,新疆政法系统4名个人入围拟表彰名单。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拟表彰对象

(新疆政法系统 4人)

李  茜(女,回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塔依尔·米吉提(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机关党委书记、四级高级警长;

热孜婉古丽·吐尔逊(女,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河南路派出所一级警长;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三队副队长。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石丽娟主编/马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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