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四点多,因家里有人过生日,我弟弟带两个侄子,在位于长沙县朗梨镇紫东苑小区垃圾站对面的凯乐斯糕点店买了个生日蛋糕,当晚十一点多,全家人吃过蛋糕后相继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除了年近六旬的婆婆没吃蛋糕无此症状外,其余近十人,上至我六十多岁的老父亲,下至九个月大的侄子,相继上吐下泻。开始个别人员出现这种情况,我家人误以为是吹风受凉,没有引起重视,第二天妹妹和老父亲及小叔一家人回家了,打电话才知道全部生病。继而去找店老板,店老板不承认,随即打110,民警来了,却说没有执法权,29号又分别打了县卫生局,12315,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电话和12345热线,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职能部门引起重视。如今,家人还有老人和小孩子在医院,我和我家人的权益要怎么维护。现在九个月大的小孩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还在省人民医院观察。难道一定要出了人命才有人重视吗?我们是合法公民,出了这种事情,不吵不闹,依法办事,竟然没有人重视,难道真要闹出点动静才有人重视么?我不希望走到那一步,食品安全大于天,恳请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还我全家人一个公道。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29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