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1月9号在平江昌进汽车销售车行订购了一台斯柯达明锐牌SVW7166ESD,发动机号码083976、车辆识别代号LSVNX41Z2B2741793的小汽车,从2012年1月20号提货后行驶了4千多公里,在车身无任何碰撞的情况下安全气囊自动爆开。到现在已经70多天时间无人处理。我多次给他们打电话都说想最好的办法给我处理。直到有一次他们打电话约我协商说,帮我把车子修复后,再给我一万多元的补尝,也没有具体说补多少钱。后来我打电话给他们车行的方总(方务本),我说同意你们的处理方法,修复车子再给我补偿。但我要求先跟你们订下协议修复车子后补偿的具体数目,方总说没有时间,还说现在车行不是他管的,要我找吴总(吴远阳)。我打吴总的电话又被推脱说,车行里的事我没管,你打电话给方总。最后找来找去吴总说,给你补5千元我可以给你做主。这时我感到十分气愤,我的新车安全气囊爆了,还伤了人,还有才买一个多月的苹果手机也损坏了,我的手机就不止五千元,我也没同意。我的几个朋友也感到气愤,于是6月5号那天下午同我一起到昌进车行去找他们给我处理,昌进的老板一个都没在,我首先给吴总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开始说在家里,我说要他过来协商处理这车的事,他又说他不在平江,他要我找方总,方总又不接电话,他们就这样推来推去,一直也没个人出来跟我们说句话。我恳请湖南省消协部门出面为我这个普通老百姓说句公道话。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1186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