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广汽传祺益阳市欣和4S店太坑人,出售刮伤车给我,拒不换车

本人2015年5月21日下午在广汽传祺益阳市欣和4S店购买了一台新视界,付款完交车时发现该店交付的车辆驾驶室后门及车窗玻璃有多处刮伤,当即向销售人员提出了换车的请求,该店销售人员认可交车前该车就已刮伤的事实后答复本人车子损伤的部位只需简单抛光即可不能换车,并诱导说你今天先提车明天保证把问题解决让我满意,因本人第一次买车不知道汽车销售行业的霸王条款即在提车单上签字便无法保证消费者的权益的情况下签字先将车提回家,但要求其销售人员在提车单上注明了车子的损毁情况。5月23日上午将车开到4S店要求处理后,因车子划痕太深该店答复只能重新做漆或者换车门,本人当即表示不同意要求换车,该店销售人员变脸拒绝换车的要求说我已经在提车单上签字,表示默认自己愿意购买她们店里存在瑕疵的车辆不能换车。在协商一天无果后,本人只好退步表示如果实在不能换车,只能做漆或者换车门及车窗玻璃的情况下要求该4s店给予3000元油卡作为适当补偿,该请求再次遭拒后,本人无奈只好先将车子和钥匙交给了该店销售人员并通过315热线及广汽传祺官网继续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自5月23日至今3天过去了,该店未能及时处理我们之间的矛盾,今天该店的一位自称赵姓店长打电话明确答复车子无法退换,本人提出的补偿也无法满足,更可笑的是还在电话里威胁说她们4S店对我购买的车子无保管义务如果车子遗失或者出现任何问题她们将不负责,你想维权可以继续下去。请问该店店长,该车在5月23日就开至了4S店并将钥匙交由了你们的销售人员手中,现在你们不但不解决我的问题还这样威胁我,这是那条法律条款给的你们的权利?或是你们觉得自己有什么后台可以让你们蔑视一个消费者合理的请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本人再次要向广汽传祺益阳市欣和4S店再次质问法律给予我们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赔偿权呢?你们恶意诱导我在提车单上签字,不告知签字后消费者应承担的后果,请问你们的职业道德及良心何在?不管将来的后果怎样,本人相信法律,将会继续维权下去!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4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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