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润银投资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诈骗投资者

     报案人:姚女士,qq号:158375603   犯罪嫌疑人1:27号会员单位(福建润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陈鹏   公司网址:http://www.rytz.com.cn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网讯科技大楼一层101号  联系电话:0591-38065998、 服务热线:400-999-1566  犯罪嫌疑人2:海西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人:孙召杰  住所变更前: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3层11室  住所变更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28-1号中旅城二期(又名恒力城)办公楼第39层   联系电话:400-0367-888,陈斌总监:18150811605,此电话长期关机状态  犯罪嫌疑人3:109会员单位四川润易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苏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2号1栋8层16号  联系电话:400 6822 888,、028-62996518、  犯罪嫌疑人4: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人:尹兴华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开发区新风路6-1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C1座1005室  联系电话:400-698-1999,  2015年3月福建润银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员郑惠玲不知从哪儿弄到我的手机号打电话联系我,也不知道她用什么方法加上了我QQ,(业务员郑惠玲QQ号:2850729195,联系电话:0591-38505033、 )然后天天发虚拟原油盈利单截图给我,承诺跟他们老师操作现货原油(海西油)保证能赚钱,在被他的诱骗之下,叫我把有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拍照发给她,她说资金是有建设银行第三方托管,我想到有中国建设银行三方存管,于是就相信了,当时我就给她说我没有建行网银,她说只要家里人有开通建行网银都可以,于是我就将我老公建行卡和身份证发给她,她就用我老公李刚的身份证代替我在 (海西商品交易所) 开了交易账户,账户号:12700311216,开户后叫我把钱存到建设银行,因为我不懂操作,然后郑惠玲(业务员)就远程操控我电脑把钱转到她为我开的交易账户里,随后她又发了个交易软件给我,我还是不懂操作,她还是同样远程操控我电脑,打开她发给我的软件有个电子盘,说是可以在上面进行现货原油交易,当时我给她说跟本不懂什么叫现货原油,她说不用我懂,她们有专业的老师带我操作,资金被业务员郑惠玲远程操控入金成功后,天天就有一个叫蔡剑峰的老师发信息到我手机上,当时不知道这是一种网络电信诈骗,也就没有记下天天给我发信息的手机号码,因为不懂操作,老师又恶意喊反向单,就这样短时间内导致我资金亏损数万元,我就对业务员郑惠玲说不懂操作,我出金不操作了,事后我就删除了她的QQ和手机号码包括微信,有三个月我就没有操作了,后来在2015年8月又开始缠上了我,天天给我打电话,还说给我安排金尊直播室老师一对一指导我做单赚钱,稳赚不赔,三翻五次诱惑我,于是我又被她第二次骗去入局,我入金五万后就给我安排了一个叫叶航的老师,在他们公司网站首页进去的一个直播室里跟着叶航老师操作,这个直播室是用文字发单到网页上的,他们这个直播室里面老师很多,有周大伟老师,袁长富老师、俞乃金老师、光焰老师、蔡剑峰老师......都不知道他们这些老师用的是不是自己真实名字,他们每天喊单后,如果有赚钱的单子,基本上刚保本他们的手续费就叫平仓,如果单子方向错了不是叫砍掉就是半天不回话或者叫找扛着风险,有时越扛损失就越大,事后他们就找借口说在开会,他们故意以少赚多陪的喊单方式,就这样让我操作不到3个月的时间前后亏损69450元。后来业务员郑惠玲找借口说海西油要下架不能操作了,要另外转换一个交易所的账户操作,她就在2015年11月6号又给我换了 (新华(大庆)产权) 交易所的账户,账户号:109000000001003、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这家会员单位是(四川润易投资有限公司,会员单位联系电话:400 6822 888)(福建润银投资有限公司就成为了居间商,其实也就是与四川润易合伙一起行骗)换平台后她说必需要入金五万才能激活账户操作,换平台后几次打电话叫我加金,我就开始有点怀疑这是骗局不想操作了,可前面已经亏损那么多,就一直想着要赚回前面的亏损,业务员郑惠玲也不停的诱惑我,电话上还给我保证说绝对把前面平台的亏损帮我赚回来,所以又一次被诱惑蒙骗又跟着加进去5万,换平台我前后共入金10万,俩个月时间不到又导致我亏损62535元,在2016年1月12日我越来越感觉不对,于是我就马上把交易账户里剩下的7464.34元出金了,我就在网上搜索关于现货原油这方面的资料,经学习后才知道这就是他们精心编织设计好的一个网络电信诈骗陷井,所谓现货原油可以几倍盈利并频繁截图虚拟盈利单,只是他们公司用来实施诱骗人的一种手段。后来我看了一些媒体报道网上现货期货欺诈内幕,我自己也通过网络上查询一些资料,然后学习了一些法律法规后才知道他们经营的是国家严厉打击非法期货行为。于是我就马上与海西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联系上后交易所发了投诉申请表给我,叫我把一切资料投诉到平台,我就是8月19号把一切资料分别投诉给俩家交易所后,在2016年9月12号上午9点26分,福建润银投资有限公司就让一个叫小林的女士与我联系,当时与我联系的电话:0591-38065998 ,通话后就叫我加她QQ,Q号是2850729089,当时在通话中表示愿意退回我的损失,事后因9月15号凌晨、莫兰蒂台风正面袭击厦门、我所居住的房子也被台风吹毁,同时也中断了通迅,等通迅畅通后我再次联系会员单位,当时处理这事件的小林她就变挂了,她就不承认退款的事情,更凶恶的骂人,还说他们没有违法违规,虎视眈眈的说他们公司是福建省、省级批文经营现货原油的,我也在他们公司网站上看到宣传广告,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油、白银、之后我多次打电话,对方也就无人接电话更无人来处理这事情了,他们已涉嫌构成了集团网络诈编,所以我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控诉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他们实施了欺诈行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1、用互联网QQ群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互联网代替本人开户,远程协助安装交易软件,虚构现货交易事实,通过虚假交易,达到骗取本人钱财的目的。  2、虚构资金第三方托管  承诺银行第三方托管,资金安全,实际情况是:只有股票,期货才是真正的第三方托管,是需要客户亲自到交易所开户后去银行柜台三方签署纸质协议,而他们与我什么协议没有却使用的只是银行一个银商转款通道,资金第一时间是到了他们账户,他们可以随时提款逃跑,经咨询银行客服,解释说:E商贸通这个根本就不是第三方托管,就是一个银商转账的一个通道,并且银行不负责资金监管。淘宝支付也属于第三方监管,但我们在淘宝买东西,钱都是先划到支付宝,收到货后,支付宝才转给卖家,就是这个道理,而他们公司,是客户发出购买指令,还没收到货,资金第一时间就到了他们公司账户,然后在通过虚拟交易,只是在虚拟的软件上走了个形式便转入了他们的账户。  3、虚构现货原油交易事实、虚构商品、原油、其实根本就没有真实的货物,没有仓储,物流,没有买卖交割单,完全就是虚拟交易。  4、虚拟交易软件  他们承诺引用国际走势,实际情况是他们所使用的软件后台能随意改动数据和K线,控制行情走势,造假数据,软件就是骗钱的道具。  5、冒充高级分析师,投资顾问,诱导本人做单,承诺安排金尊直播室分析师一对一指导做单,分析师喊完单后联系不上,要么说是在吃饭,要么说是在开会等一系列推脱理由,高级分析师为了赚钱频繁喊单错误指导,赚取客户的亏损和昂贵的手续费,雇佣网托扮演盈利者,迷惑诱导被害人开户交易,趋利避害,只说盈利,不说赔钱,发布虚假信息,团伙作案,反侦察能力超强。  6、隐瞒事实虚假宣传  开户时,只是提供了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照片,业务员就远程代客开户,远程安装交易软件,隐瞒了交易风险,没有告知是无实物的虚拟交易。他们网站宣传,省发改委立项,省商务厅,省金融办批文,后经证实全都是虚假宣传,根本就没有任何批文。  7、虚拟交易客户  一手钱一手货才是现货交易,而真实情况是没有交割单,没有交割数量,没有交易对手的一个封闭市场,就是会员单位和客户对赌,对手就是会员单位,说白了就是平台设的赌局,平台从中抽取头寸盈利,客户赔的钱基本都进了会员单位的腰包,骗子之所以不愿意退钱,就是平台,会员单位,分析师,业务员已经瓜分了账款,有的业务员,月薪能拿到几万,几十万,客户经理级别的能拿到上百万,高利润的诱惑,促使这帮骗子冒险行骗。单位为了自身利润为了赚取更多的钱,频繁的诱导客户大量做单,做反单,以达到赚取更多客户亏损资金为目的。  综上所诉,嫌疑人已经构成了网络电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足够的证据材料显示平台为达到非法占有本人财产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欺诈的手段,把本人银行卡中储蓄存款131985元骗走,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只规定,其性质极其恶劣,数额巨大,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人特向贵局进行报案,恳请贵局立即向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和海西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及27号会员单位福建润银投资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让诈骗团伙归案。依法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转载:http://www.114px.com.cn/html/40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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