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朔州市平鲁区煤源路营业厅非法将我绑定银行卡手机号违规补给他人

       编者按:电信服务部门乱补卡,违反了当初的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立即纠正错误,同时还要承担因违约而给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因解决此事而造成的话费、交通和误工费等损失。
       留言内容:本人是中国电信实名制用户,未欠费没有不良使用记录,在本人未持有效证件亲自到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180****5551于2016年5月16日16时许,被朔州市平鲁区煤源路营业厅违规补给他人。因该手机号码用于生意往来,且绑定网银、快捷支付等多项金融服务。次日发现异常后,我先后拨打10000、03510-10000、400881000进行投诉,均未得到有效答复。且客服人员语气轻佻,毫不在意,就像在看笑话一样。6月20日左右,违规操作员以个人名义进行协调,且不对我所造成损失进行任何形式的了解询问,只是个人表态将卡补回再补偿少额话费,并表示,其行为只代表个人,不代表涉事营业厅。朔州电信也未进行任何正式回复,此过程中,该业务员不停骚扰我身边朋友、同事,该号码为本人生意往来专用号,绑定多张银行卡,至今无法正常使用,对我的生产生活经营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损失。7月10日,本人向有关部门投诉,8月5日管理部门下达调解意见,至8月29日,朔州电信未与我联系,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与我进行调解。本人申诉无门。       文章转载:http://zgshzcw.com/html/33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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