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雨水过后,位于河北省武强县街关镇的一片砖墙围起来的耕地上,成片的荒草长得更绿了,引来了附近乡村的牧羊人和成群的羊儿。 这里是“中粮集团蒙牛富源牧业(衡水)第二牧场项目”所在地。据附近村民说,围墙里耕地包括西四街、新河村、贾旺村、大郭庄、后马庄5个村约1200亩基本农田,自被“蒙牛”2014年秋天“占领”后,耕地就荒废了,二季的庄稼颗粒不收。 富源牧业衡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法人股东是内蒙古富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2.17),据多家网站称,内蒙古蒙牛集团富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与其说中“富源牧业”占了村民的地,不如说是 “蒙牛”占了他们的地。 据了解,“富源牧业”在该县有2个牧场,一个孙村乡,已于2012年投入使用;第二个牧场就是街关镇的。据街关镇分管农业的张镇长说,2014年冬小麦没有让(围墙内)农民耕种,是因为调整结构,给农民500元/亩是地面补偿;每年按7月1日,按当地小麦市场价,给予折合1000斤的补偿,今年还没有兑现给村民。 “蒙牛占了我们的地,到现在10个月了,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也没有签过合同,地都荒了。”村民们对“蒙牛”的失信行为不满意。 现在各取所需的是,1200亩耕地,2季粮食少收约200万斤;欠村民的占地补偿约144万元/年;村民们瞅着荒草,照样领取种粮综合补贴,每亩约100多元;而“蒙牛”还可以套取各项补贴(村民说)。 按照《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各县(市)都有制式的土地流转合同书。土地流转合同应载明:双方当事人情况;流转的土地位置、面积、弓口四至;流转的形式;流转条件;流转期限;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一)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由发包方报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 既然有法可依,富源牧业衡水有限公司为什么不与村民签订有效地土地流转合同? 对此,富源牧业公共事务部的答复是:“所有用地均为合法用地,并具备所有合法审批手续,并不存在与农户的租赁赔偿问题。” 有村干部说:“当时,只是让农户签了一个“同意或不同意”的字,没有协议;还有村干部告诉记者:“听说是蒙牛公司大,6月份没有报上计划,7月报的计划,估计8月份发钱。” 人无信而不立,企无诚而不兴,诚信是企业名牌。一个上市的,中国奶业的大品牌,不管是什么原因,不应该造成土地荒芜?更不应失信于民? 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