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钛白粉(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TiO2的白色颜料)生产的民营化工企业,原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龙塘村附近。由于硫化法钛白粉生产涉及硫酸、水消耗高,造成废物及副产物多,对环境污染过大,群众投诉频繁,其公司于2014年搬迁至漯河市邓襄镇韩店村处。 近期,有当地群众反映,兴茂钛业搬迁至邓襄镇韩店村处后,其公司生产排污状况无丝毫改善,其污染相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搬迁后大肆租用附近耕地埋设排污暗管,现其新厂址周边环境已一塌糊涂。针对投诉群众反映情况,本网工作人员于4月8日驱车前往实地了解。 随后,工作人员走访周边农务的村民了解情况。据悉,兴茂钛业新厂周边的数十亩埋设排污暗管的土地,是韩店村的耕用地,被兴茂钛业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然后埋了这些排污管道。对于此种情况,一位老农表示出深深地担忧和无奈。 在了解情况过程中,另一位村民说:“这只是他们的排污水的地方,还有一块地好像是他们专门掩埋废弃残渣的,那更惨不忍睹,就在不远的地方。”随后,在村民的指引下,工作人员来到了村民口中“惨不忍睹”的地方,情况确实令人堪忧。 钛白粉生产行业作为重度污染行业,已经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和约束,各个企业也在努力的提高生产技艺。在多次公开的钛白粉行业会议及交流中,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也一直以一个开拓者和领头者的姿态研发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据最新消息,其公司更是于2014年底完成了氯化法钛白粉的试生产任务,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但就是这样一个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工程项目,却忽视甚至无视了环保,造成了一方群众的困扰,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有损其作为行业领头人的形象。 针对漯河兴茂钛业新厂搬迁后的污染情况,本网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当地环保局韩副局长。据韩副局长说,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周围所排污水没有任何污染,都经过处理并且达标。但据现场来看,每个排污口附近的生长物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或稀疏散乱或寸草不生,与韩副局长所说有明显不符。就排污口是否可以建设在耕地里是否合理合法这个问题,韩局长表示不清楚。另外,韩副局长说,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附近的排污管网是由建设局建设的。根据韩副局长提供的信息,本网工作人员联系了建设局办公室刘主任,刘主任表示对兴茂钛业新厂附近的排污管网建设主体不清楚,需要核查,核查结果将随后反馈,但此后再也未联系上刘主任。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三)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如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就漯河兴茂钛业新厂搬迁后污染一事,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