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9月20日在百色华兴电脑公司以5900元的价格购买联想ThinkPadE540笔记本电脑一台,回家开机即发现看网页有晃眼现象,以为是网页问题没有在意。但经与其他其他笔记本电脑对比后发现是电脑的问题。由于超过换机日期,10月21日本人在联想售后指导下拿给百色联想售后服务站维修,经服务站更换硬盘系统等,问题依然没有排除,维修站也给我出具了电脑存在故障的产品服务单(服务单上的故障描述是:液晶屏成像偏色,在浏览网页滑动内容时字体颜色变蓝模糊)。在28日联想公司又安排联想百色服务站工程师上门来维修,工程师按照联想上级服务部门的指示做了全面的检测维修还是没能解决问题。工程师也把检测维修的结果当我面电话告诉了联想的主管,该工程师也把检测项目逐条记录并带走。经过两次的维修检测没有解决问题,我觉得这个机子应该是存在设计缺陷。30日晚我去超市买东西时顺便看了下卖电脑的柜台,刚巧超市里有和我机子型号一样的电脑在卖,经查看发现超市里的机子看网页时和我的电脑是一样的情况,说明这个系列的电脑确实存在设计缺陷。31日联想主管和我电话联系时我把我在超市看到的情况告诉了她。为了取证,我于31日中午13时去华润超市拍了超市里同型号系列(包括E440)机子的视频。在有电脑缺陷的确凿证据情况下我要求退机,并要求联想赔偿我因故障电脑给我带来的损失,联想公司不同意。既然电脑是存在设计缺陷,联想公司不同意退机就等于是故意销售不合格产品。这样认定应该是符合事实的。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本人为了维权将联想公司和卖给我电脑的商家一起告上了法院,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定本人在超市所拍的视频资料符合证据的三性,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认定联想公司出售的该款同一系列笔记本电脑均出现这种现象的事实。法院也认定了联想公司和我的电话录音证据,认定联想公司负责人承认电脑有故障的事实,且联想公司愿意用价值15000元的电脑更换我5900元电脑的事实。 至此联想公司所生产出售的ThinkpadE540系列笔记本电脑存在缺陷已经经过公权力部门确认无误。应该强调的是,联想公司最晚知道这个电脑存在设计缺陷应该是2014年10月28号。因为联想公司在10月28号已经拿到了全部的检测结果。这个检测结果足以让联想公司认定这个系列的电脑存在设计缺陷! 按道理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公司,在知道自己产品有缺陷的时候应该马上停止销售,妥善处理已销售出去的产品,但联想公司却反其道而行之,2014年10月30号还在京东商城新上架销售和我电脑型号完全一样的电脑(本人有电脑截图证据),完全忽视中国刑法的故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条文,公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截止到2015年3月14日2时16分本人在写这封信的当时,ThinkpadE540(20C6A0B9CD)已经卖断货,有243人的累计评价,这就说明在联想最晚知道这个系列电脑有缺陷的10月28号之后,至少卖出去243台电脑,每台电脑4799元,243台共价值1166157元。还有一个型号的ThinkpadE540(20C6A0ELCD)电脑也已卖断货,单价是5299,累计评价是504,货值2670696。ThinkpadE540(20C6A0EKCD)同样也卖断货,单价5099,累计评价是934,货值4762466。只是ThinkpadE540三个型号的产品总货值就达到了8599319元。 这么大的货值,这么多的销售量应该是影响巨大了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万元以上就是犯罪了,50万元以上就是7年以上刑期,7年以上刑期就得是公安侦查的案件,只是和我一样的电脑就价值116万,远远超过50万,可是,本人在打北京110报案的时候,110却不予理睬,把我的电话转到市政电话上去了,即使这样我也详细给市政工作人员说了案情,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回复(有电话录音)。 在我跟联想公司维权的过程中,联想的工作人员和我有数次通话,从没有听过联想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过ThinkpadE540系列电脑是无故障缺陷的合格产品,而是说除我之外没有人再给他们反馈过电脑出现看网页晃眼的问题,我要求他们把这个系列电脑拿去质检,他们却说电脑有3C证书和合格证就是合格产品,不用拿去质检。连质量检验都不敢去做的产品,他还说是合格产品!我发现故障是因为我爱看网页新闻,并且我也是通过和别的笔记本电脑对比才确定的故障,如果不对比应该是很难发现缺陷的存在,别人发现不了问题,作为联想公司来说有问题也是没有问题,这也是和联想公司在和我的通话中所表达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他们公司来说只是口号而不是实际行动相一致的(有电话录音)。 这样一个完全不顾消费者权益和感受的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我们应该是完全可以理解了,因为联想本身就是一个没有责任和担当的无良企业,有这样的无良企业做示范,中国产品的形象还会有好吗?这样的无良企业,对中国产品质量和信誉的影响比三鹿奶粉还要深,三鹿奶粉毒害的是婴幼儿的身体,无良企业毒害的是中国产品的形象,深了说毒害的是中国的经济,如果国家不加以严惩,国人蜂拥跑去外国买马桶盖的现象必将扩展至更多的领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联想公司是当作口号来践行的,所以才会忽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让一个消费者为了维权耗费几个月的时间都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结果,耗费别人的时间就是耗费别人的生命,联想对此却乐此不疲,这就是我们曾经无限信赖的联想,柳传志也曾经是我的崇拜对象,可现在柳总的形象在我心中正在变得一文不值。 本人的维权已经将近半年了,为此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维权的成本算起来恐怕能买回十数个笔记本电脑了,坚持到现在为的是一个消费者的尊严和权益,强烈要求联想赔偿我因为维权给我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联想公司在和我的电话沟通中,明确表示不在乎我们消费者的感受和权益,只在乎政府的态度和法院的判决,我想这应该就是我们消费者维权难的主要原因。联想既然只在乎政府的态度,那么就请北京市政府出来表个态吧!也请尊敬的柳传志柳总出来回答一下,您和您的伙伴创办的联想现在成了这个样子,责任在谁呢?不顾消费者的权益和感受不会是您教出来的吧?真心希望咱们的国家,这个国家里的所有人,都要努力去追求利益合理化,不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因为最大化的利益是不会长久的,合理化的利益才是经久不衰的。不幸的是联想公司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故意销售不合格产品,他们的利益最大化了,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只能是他们的口号了! 北京市公安局要不能对联想的这种行为刑事立案侦查,国人对中国的产品的信心将不会好转,为了中国产品的形象,该是北京市公安局行动的时候了,该是中国工商总局行动的时候了!习主席所说的让国人都有“获得感”,如果不处理这样的案子,我们的感受更多的只能是失去!也请敬爱的习主席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个案子,因为我们觉得您是和我们老百姓心贴得很近,我们的感受您可能也是感同身受的! 本文中所述都有证据支持,随时可以提供。 文章转载:http://www.zwyqw.com/yqw/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