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艳.女.28岁.家住湖南省醴陵市船湾镇星桥村办圹组.2011年3月24号.前往湖南省醴陵市妇幼保健院'剖腹产'生二胎.由于麻醉打到神经部位.造成马尾受损.肠道泌尿瘫痪.大小便排不出.痛苦不堪.生命垂危.4月20号由醴陵市妇幼幼保健院送我到湘雅附一医院治疗.经过163天的治疗.在10月1号,终止医疗费用.我想继续治疗.醴陵市妇幼保健院不交医疗费.逃脱责任.请问:院方送我去湘雅附一治疗.未见好转.我要继续治疗.你院方提出不再交付医疗费.是何道理.请问:事实证明:教授透露马尾受损纯属医疗事故.你院方否认.居心何在.请问:我是一个正常人进你医院.院方失职.造成恶劣的后果.责任归谁.我正年轻.造成我终身残废.我身住农村.今后的日子.不堪设想.如院方采取消极态度.压抑手段.我坚决不答应.我要治疗.还我健康.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97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