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铺天盖地的广告坑骗受害人10000元好处费

 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违规整形致少女毁容 涉嫌虚假宣传 本想让自己变得更漂亮点,却因误信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的虚假宣传,前前后后折腾大半年花费十几万。结果一翻手术下来,钱也花了、罪也受了,不但没有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反而在眉心处留下个悔恨终生的疤痕。美莱医院还坑骗受害人10000元好处费,宣称从北京请专家来做手术,实际上却是当地郑大五附院的医师。 2017年4月,许女士在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简称郑州美莱)做了面部整形手术。甚至为了让徐女士深信不疑该院的实力,体会到高额费用物有所值,称将请北京专家董琪医师亲自赴郑主刀,让许女士另交了10000元的好处费。 后来,媒体前往卫计委反映该情况,卫计委查询后称: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涉嫌违规操作,该院是二级资质的医院,而许女士做的手术属于四级手术,美莱医疗美容医院违规操作给许女士做手术。 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属于二级医院,不具备开展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资质,该院超级别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 经调查,董琪根本不是所谓的从北京请的专家,而是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学美容科(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并且董琪擅自到不具备开展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医院开展四级项目手术,涉嫌违反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对于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超级别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行为已经立案,并将依法给与行政处罚。另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学美容科(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董琪擅自到不具备开展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医院开展四级项目手术,也将依法予以处理。 由此看来,郑州美莱医院宣称的从北京请的专家属于欺骗行为,骗取受害者10000元好处费。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超级别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董琪医师擅自到不具备资质的医院违规开展四级项目手术,郑州市卫计委、郑州市卫生监督局究竟会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链接 http://gcxwcom.com/news/china/sdbd/58451.html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