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高利,1975年12月14日出生,于2015年7月6日孕期41周入住安乡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待产,生产过程不顺利,在待产期间家属多次跟主治医生熊敏和李欢提及孕妇属高龄产妇,要求剖腹产三次,均被医生李欢以剖也痛,生也痛,顺产对大人小孩都好为由而拒绝,在这我也相信医生是一片好心,可恰恰是这份好心害了我们全家,尤其是小孩子。2015年7月10日晚18点20分进产房生产,1个多小时还没生出来,家属再次要求剖腹,仍遭拒绝,医生只是要求家属买红牛和巧克力给我吃,以增加体力,后实在是生产困难,在医生熊敏和李欢及护士陈静还有助产师谢苗、谢爱军对我腹部采用挤、压、按等方式的情况下晚20点20分小孩出生,医生说羊水污染,转该院新生儿科观察治疗,第二天发现小孩右臂不能自主活动,CT扫描没有发现骨折,后经该院医生颜昌桂、住院医师陈芬诊断为右臂纵神经受损,在该院治疗了13天,医生建议我们转省会医院。小孩出生10多天转到湖南省儿童医院新生科观察室呆了一天,该院医生说本院目前无法诊治好,建议去北京、上海、武汉,后经家人多方打听,去了湖南省湘雅医院附二医院,在附二医院康复科治疗,我还在月子期间我们夫妻俩就在长沙租房陪护小孩一年多,小孩在多次冶疗的情况下有了好转,右手还是不能自如活动,有明显的肢体障碍,小孩快三岁了,右手臂这个样子,我们担心孩子以后的生活和劳动能力。在2017年初人民医院对我小孩不再支付治疗费用,该院医务科谢书记说要终结,我也不明白什么意思,谢书记告诉我要做鉴定,我也不懂鉴定的利害关系,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医院说鉴定出来就是终结,不再给治疗费用,只给赔偿费用!在鉴定前和鉴定后都没有再给我小孩治疗费用,说要终结了。鉴定分析说明:1.被鉴定人周清扬臂纵神经受损应予认定,该损伤应系分娩所致。2.被鉴定人右臂纵神轻损伤治疗,现遗有右上肢肌力三级,右肩、肘、腕关节活动大部分受限及右拇指外展功能受限,对其日常生活能力有一定影响。根据《人体损伤程度分级》标准5、7、1、6项之规定,该损伤己构成七级伤残。在长沙附二医院治疗期间,主治医生给我孩子治疗一段时间有明显的好转,医生建议才一、二岁的小孩发现这种病症,及早治疗效果越好,要求我想办法筹钱,一定坚持治疗下去。在小孩治疗期间,我们夫妻俩不能外出打工赚钱,治疗期间也花光我们所有的积蓄并向众亲友借了不少,现我们妻俩无能力给孩子治疗,现医院不管,政府部门也难道不管吗?现我们夫妻俩实在是走投无路,难道让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成为残疾人残疾人,成为家庭和社会的包袱吗?!小孩从2015年7月10日出生起,夫妻俩辞工陪伴小孩治疗,今年医院要终结治疗费用要求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3月之后可拿,但足足拖了6个月之久,还是一催再催的情况下才拿到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官相护,一个老百姓办事如何这么难?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何在?在安乡县人民医院和安乡县卫计局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心力俱疲之下三方才勉强坐下来协商,但安乡县人民医院态度强硬,他提出的方案没有任何协商余地。我们稍有异议,便叫来一帮黑社会的进行恐吓,我们只能屈服,协商未果!2018年1月15日我抱着孩子到省卫计委找相关领导,根据信访规则要求找常德市卫计委及相关部门反映,如同踢皮球一般,上告无门,欲哭无泪!这样奔波的日子何日才是尽头,小孩继续治疗费用仍然没有着落!孩子已有一年多没有进行专门连续治疗 了,仅靠我们家人做按摩,效果很有限。我恳请相关部门及领导伸出援助之手,尽快解决小老百姓的困苦!尽快解决我孩子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