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北街村村民向我刊反映:2016年7月10日,位于河北省高邑县王家村的石家庄恒力陶瓷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李新春,男,54岁,高邑县高邑镇北街村人,企业赔偿家属93万元私了,涉嫌瞒报。
近日记者赶赴高邑县进行了调查。在高邑县北街村,记者只要向该村人一打听李新春家在哪,得到的回答基本都是:李新春在王家村的恒力陶瓷公司上班时间合电闸 时给电死了,触电后送到县医院抢救时就死了,企业赔偿93万私了了。记者问村民:这样的事情上报给安监局了吗,安监局知道吗?村民:安监局肯定知道,可是 很难上报成上班时电死的,死人的生产事故处罚很厉害,并且每年县里对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人数有严格限制、要求的,能少报一个肯定就少报了,这样做对企业 和安监局都有好处。
记者去高邑县安监局了解情况。安监局人员听记者说明情况后,说没有接到恒力陶瓷公司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报告。
几经努力,记者得到了一份由高邑县安监局提供的死亡赔偿协议。协议显示:7月10日李新春在厂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经双方协商同意,恒力公司一次性赔偿给李新春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抚养金、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慰问金等一切损失费用合计人民币10万元整。
一边是赔偿93万的安全生产事故,一边是赔偿十万病死的协议证明。对此记者也很是疑惑:是家属获得高额赔偿金后帮着企业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还是李新春真的病死了?
反映人的一些话提醒了记者。反映人告诉记者:你们可以去村里或恒力公司打听,谁听说过李新春有病,他的身体一直很好,他去这个企业上班没多长时间,都知道 是电死的,你们也可以去医院打听,李新春的家属获得高额赔偿金后帮着企业瞒报了,并签署赔偿金大幅缩水的协议,看上去不像安全生产事故的赔偿金额,使企业 避免了好多处罚。
高邑县医院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人员告诉记者:那天李新春拉过来就死了,问死亡原因时,同来的人告诉是电死的。
相关链接:《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领导人的处罚都做了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 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发生事故企业的领导人处罚,罚款金额分别为上一年工资收入的40%、60%、80%,如果对事故瞒报、处理不力,可以罚款100%,不给留生活费, 不仅如此,还要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终身不能进入本行业再担任负责人。本刊将继续关注。 文章转载:http://zgshzcw.com/html/32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