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三死三伤违建事故瞒报 多部门涉嫌渎职 事件起因: 我叫王志敏,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南柴村人,在2013年9月15日经本村刘新朝介绍,到河北省邢台市八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八达公司)承包的位于河北省宁晋县凤凰镇的河北为众汽车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钢结构检测车间主体工程(简称为众检车线)打工。 9月19日下午14时上班后,工头安排我们6人移动一个高约6米的简易脚手架,在移动过程中不幸触碰到横跨在工地上方的10千伏高压线,造成了工友刘建彪、刘新朝、刘书培三人死亡,我和曾景玉、曾存民三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其中我伤势最重,住院期间做了6次植皮手术和左上肢截肢手术,大腿肌肉烧焦被部分剔除,输尿管断裂。 住院6个月后进入恢复期,等待进行二次手术整形和输尿管手术,但八达公司至今没有支付二次手术医疗费用及任何补偿。 2014年8月份我开始联系八达公司做手术事宜,经过多次交涉八达公司要一次处理清多少数额,再次催问,他们答应给几万块钱,理由是工人不是他们直接找的,出于人道同情给我们一些补偿。 在此期间我找到宁晋县建设局、公安局、安监局、信访局、凤凰镇政府但他们都说不归他们管。 我和曾存民又找到邢台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接待了我们,他说此事故宁晋县没有上报,再说此类工程不归他们管,他们只管矿山,让我们去找市建设局的安监站。 安监站也说不知道此事,一位工作者给宁晋县建设局打电话,对方说这个汽车检测站工程他们没有批,属于违法工程他们没法管。 我没有过多的诉求,只希望八达公司能支付我的医疗费用及合理的伤残赔偿。 记者调查: 王师傅讲述完自己的遭遇后,向记者出示了三名死者的赔偿协议和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确定了与八达公司的劳务关系),并向记者说他妻子不久前刚从精神病院出院,自己在出事后妻子接受不了打击精神上出现了问题。 事情到这里已经很清晰了,虽然三名死者与两名伤者家属已经被八达公司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但面对王师傅的高额医疗费用不想再承担责任,一推再推。 带着王师傅的疑问,在宁晋县安监局的周立宁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周局长称他们知道这事,反映人王师傅也多次到安监局说这事,但是为众检车线上报的是没有人员死亡,当时宁晋县政府也组织调查了此事,已经调查清了。 当记者要求周局长出示调查报告时,周局长称我们单位刚搬家,文件放的很乱,想找也得有个时间,我找到了再联系你们取吧,在记者一再要求下约好次日11时来取。 次日记者再次去安监局找周局长,其不在办公室,电话联系周局长以还得请求领导为由没有出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