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月小样儿”夭折 院方5000元“同情费” 一个月前,江苏阜宁一产妇,到临县的滨海正洪医院妇产科生孩子。 宝宝出生后各项指标均正常,出生记录也载明“Apgar10分“(正常新生儿)。 可是出生后不到一小时出现了异常,院方联系小面包车送往滨海县人民医院,急救无效死亡。 宝宝夭折后,院方始终称无责任,却给了5000元的“同情费”,要求宝宝的爷爷放弃对医院的追责。 宝宝父母认为: 医护人员涉嫌无证,先拒绝复印后的病历,存在造假行为; 抢救不及时、超范围行医等行为; 明显违反了诊疗规范的相关规定,具有过错,对宝宝的死亡应负全部责任。 三医生一人无证? 两个护士均无证? 国家卫计委网站显示: 蒯艳萍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证(妇产科专业),入院记录中蒯艳萍是住院医师,但是蒯艳萍没有参与接生; 主治医师刘荣荣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证(妇产科专业); 超声波报告单检查医师徐春桥的执业证查询不到,徐春桥涉嫌无证执业(详见附件)。 蒯艳萍和刘荣荣以及是徐春桥否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