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药企工作的刘先生向本报出示了一份“药品批发企业供货底价和医院平均售出价格”单和销售发票,显示了一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给山西等地医院的供货价格,揭开了医药销售链上的内幕。记者与该供货单上的药厂及医院取得了联系,调查核实了其中2种药品的供销价格,其中一种药的供销价竟相差5倍! 将药价虚高的外衣层层剥去,是谁在掏老百姓的腰包?药品进医院需经过层层环剥,并且对于高价药,医院的利润将更高。 笔者从这份供货单上看到,从供货价到零售价,波动幅度最小的也有近4倍,最大幅度可达7倍。 如昆明制药集团的注射用血塞通(冻干),400毫克,供货价是11元/支,中标价为46元/支。 200毫克,出厂价为6.8元/支,中标价为26.5元/支.哈尔滨珍宝岛生制药公司的注射用血塞通,400毫克,供货价是5元,中标价是27元。 刘先生透露,供货单上的供货价已包含了医药批发企业自己的利润,一般来说这部分利润在15%左右。 药品进医院销售环节: 生产商——招标机构——多级批发企业——多级代理商——多级医药代表——药事管理委员会——科室主任——临床医生。药品经过层层加价,层层瓜分“促销费用”,所有费用都算在患者头上,药品最终到达患者手中时,价格变为出厂价的数倍。而患者买药需跨越生产商等数道关卡。 笔者以买药为由分别与供货单上的河南、河北、大连、北京等地的药批取得联系,并且以患者身份与湖北、北京的医院取得联系,对刘先生提供的某药品批发企业的供货价和销售价进行调查,发现这些药批和医院报给记者的同规格的同类药价,与刘先生提供的供货单上的价格基本相符。 其中,笔者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注射用血塞通,供货价为11元/支,中标价为46元/支,而北京天坛医院对该药的零售价为80多元,按46元计算,中标供销价相差4.2倍。 按零售价80元计算7.2倍。 昆明制药集团代理商告诉记者,不光是这种药存在价格虚高问题,注射用阿奇霉素从药批拿药最低价为1.3元。随后,记者到某医院以患者身份了解到,该医院注射用阿奇霉素售价27.1元,供销价相差了20倍,与刘先生提供的药价表相符。 笔者从某医药公司了解到,注射用血塞通供货价只需7.6元(1g×1支),带发票是8元,比刘先生提供的价格表低0.2元。而在北京京仁医院,该药的中标价格为27.5元,与刘先生提供的价格单相符。 刘先生透露说:“注射用头孢匹胺钠(1 g×1支)8元就已产生了利润,但为给医院回扣以打通各环节,医药企业将其卖到89元,价格翻了十几倍,尽管药价较高,但大部分医药企业利润并不高。”原因何在? 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的统计显示,全国医院药品平均进销差率超过42%,国家规定医院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而目前,医院实际加价已是国家规定的近3倍。 药品收入占医院整体收入的40%以上,医院很大程度上是靠卖药利润来运转的。在集中招标采购中高价药中标,以药养医机制是主因。原国家药监局办公室副司级巡视员骆诗文告诉记者,2005年他退休后,走访了多个省市,调查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价与市场价间的差距,他发现进医院的药价普遍高于走市场的药价。药品在增值过程中,医院环节占50%以上。 据介绍,80%以上的药品是通过医院卖出的,不到20%的药品是通过药店等其他渠道卖出的。所以,药厂十分重视高价药中标进医院;而对于医院,中标药品按加价15%的比例销售,10元的药品医院可获利1.5元,100元的药品医院可获利15元。越是高价药,医院获利就越多,这也正是医院更愿意进高价药的原因。 从药品进价到医院中标价,差价哪儿去了?刘先生说,药品价格虚高部分被医生回扣、招投标***费提成等中间环节“吃”掉了。药厂卖给药店的药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各环节利润不断受挤压,所以药品出厂时批发价会很低,医药批发公司一般会加几个百分点的利润后再批发给药店。 “供给医院就不同了,除了正常的营销网络外,从进入医院再到患者手里,经过的环节有药事管委会主任、科室主任、临床医生、药剂科主任、采购员,以及财务室、库管等多道关卡,哪一个环节照顾不到都容易出问题。所以厂家必须预留出足够的‘促销费用’。”刘先生解释说,这些花费主要来自药品的虚价。如果药品是经过医药企业售给医院,药品多是经过“技术处理”后,交由医药代表支配“做医院的工作”。 而真正装进药品批发商口袋的钱很少来自这个差额。在河南某药企供职的朱先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目前医疗市场法制不健全,政府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太小。王俊建议,对医药贿赂链条上的受贿者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犯错的成本,比如一旦犯错吊销其执业资格或行医执照。一方面可抑制受贿者,另一方面行贿者也可受到制约。 另据《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包括向采购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等行为的,将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违法违规企业和法人代表名单及违法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有关部门,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2年内不得参与山西省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 同时《办法》也规定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对参与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公开其不良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药品价格从1997年至今已连续11次降价,降幅最高的达60%以上。山西省自去年起也启动了药品招标采购这一阳光工程。然而,药价虚高这一顽症依然令生病的老百姓望而生畏,像“千元一感冒”这样的就医情形真是让老百姓苦不堪言。 药价虚高谁之过?像昆明制药集团和哈尔滨珍宝岛生制药集团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把老百姓当成唐僧肉,与有关部门联手,肆意抬高药品价格,坑害百姓。难道有关部门是不知道,还是故意纵容,或者是该集团公司的利益共同体。 笔者了解到,目前进入招投标的药品只占到总药品的30%,这与药价居高不下也存在一定的关系。某省卫生厅药品招标办主任告诉记者,由于进入招投标的药品为数不多,所以短期之内,药价的下降并不是很明显。 药价虚高,相关的主管部门也难辞其咎。药品定价的依据是什么?是新药新价还是看疗效?某市卫生局局长分析说,要想让患者彻底得到实惠,一是要让所有的合格药品都参加招投标;二是要从生产厂地严格控制,从一开始就把药价泡沫去掉,这是因为药品的出厂价首先是由该药品厂家所在的物价局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这个环节绝对不可忽视;三是患者的就医心态必须转变,小病大病要自己判断后再选择就诊医院,不要有病没病都往大医院跑,毕竟大医院的设备较高级、设施较完善,费用相对要比普通医院来得高;四是政府管理部门不但要严格实行政企分开,还要做好市场的宏观调控和价格的指导工作。 药品招标、药价调整作为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最终目的在于让老百姓受益。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原因的限制,百姓仍不能彻底地感受到这一阳光工程所带来的实惠。因此,专业人士建议,要使这一阳光工程释放出原汁原味的光和热,有关部门还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救死扶伤的医生们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让百姓真正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声明:该文系转载而非本网原创,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网友自行斟酌。所转载稿件出处请注明转载来源:中国投诉举报维权正义网 文章转载:http://mins.xfrb.com.cn/newsf/2015/09/18/14425590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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