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程即将竣工之时,我们就跟项目负责方沟通一旦工程结束通过验收之后就把工程款给我们结了。然而,当初他们的表现就让我们感觉事情可能不会很理想,万万没想到会这么糟糕。他们一个劲的推诿,打太极,各种理由刁难我们。这些我们都能理解,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们相互勾结居然如此明目张胆地挪用专项资金。”施工方代表闫先生心情沉重,一脸酸楚。 在平桥区实验基地人保中心服务1号楼、2号楼办公楼前施工方一度拉起了“该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入住讨要农民工血汗钱”的条幅。“没用的,他们拿不出钱,这笔钱被挪作他用了,一时半会儿抽不出来。”一名施工方代表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据施工方代表反映,我们跟甲方签订了正规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而且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后付工程款60%,审计后付总工程款35%,保修期满2年后付清余款。然而,一切完全没有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执行。甲方已经违约违法了。 闫先生说,我们把自己的遭遇和这边的情况如实反映到了平桥区区委、区政府,2015年4月27日,平桥区区委办公室发出了关于拨付社保中心1#、2#办公楼工程款请示报告的处理意见,在这份处理意见中,中共平桥区委书记王继军作出了请柳区长阅示的批示。然而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理想的结果,政府只是和稀泥,敷衍我们。 “我们想过上访,想过去跟纪委反映,但是最终还是要平桥区来解决问题。我就不明白这专款专用的专项资金也会被挪用,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子,谁为他们充当保护伞,如果没有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他们怎么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舞弊?说明白了他们就是利益共同体,当然不会为我们办事说话。然而,我就不信在当前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上至中央下至民间大力反腐的时代背景下,他们还能撑得住几时,躲得过几天?不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就是要逐级反映,一直上报。”闫先生心情沉重却思路清晰。 470多万的工程款何时被追回来发放到施工方手中,农民工的血汗钱是否能拿到手?这考量的毕竟是中共平桥区区委、平桥区人民政府的督办是否有效,行政作为是否有为,效率综合协调是否有力?毕竟政府的作为间接反映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消费日报网会一如既往地深度关注民生疾苦,民生难题,我们期待着中共平桥区委、平桥区人民政府能及时,高效地给百姓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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