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乐县房管所无故撤销购房人购买三友置业开发锦绣华城商品房购房合同

    接到百姓举报全文如下:     近日,河南省南乐县房管所无故撤销购房人购房合同的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记者闻讯赶到南乐县进行调查。    记者在南乐县见到了事件的当事人刘凤安等人。见到记者刘凤安激动地拿出一大堆材料向记者哭诉:记者同志,你一定要帮我们把这件事报道出去啊!不能让这些执法者有恃无恐,为所欲为,侵害老百姓的利益!记者向他了解详细情况,他说道:2014年4月份,我们在濮阳市南乐县购买了三友置业开发的锦绣华城商品房。在付清全部房款后按合法购房程序在南乐县住建局房管所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2015年6月份,南乐县住建局房管所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购房人的200余套商品房,单方面无故撤销了备案登记。我们找到了房管所所长刘庆和,他却说是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其他的无可奉告。你们要是觉得这样违法可以去上级部门去告我们。就这样我们成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谁为河南省南乐县房管所无故撤销购房人购房合同买单    记者要前往南乐县房管所了解情况,办公人员却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并且给出了回答以前记者提问的“关于三友置业项目问题情况说明”来搪塞记者。 谁为河南省南乐县房管所无故撤销购房人购房合同买单    房管所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单位。办公人员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政府部门。购房者在房管所备案就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对开发商的一种监督制约。可是南乐县房管局却与开发商沆瀣一气,掩盖事实,违法撤销购房合同。这样的政府部门怎么能够领百姓信服,怎么能够在百姓中树立权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妥善处理该事件。    来源:中国反腐廉政法制在线网http://www.fkzchinese.com/Item/Show.asp?m=1&d=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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