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医院治死人命不认错 理由何来 一个本不该死的患者,结果却死在了徐州中医院,面对死者家属的种种疑问,徐州市中医院却理由多多。 家属质疑: 徐州市中医院,治死人命不认错,你还有理了? 6月29到30日,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件:患者切左肾死在徐州市中医院 石天祥生前是江苏省邳州市化肥厂的退休工人,58岁。 5月21日体检发现“左肾占位”,5月29日上午,徐州市中医院的医生为其进行了左肾脏切除手术,术后评估良好; 5月30日20点20分,石天祥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医护人员组织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石天祥的突然死亡,医院给出的死因答复先是肺栓塞,而后又是心肌梗死。 紧接着,5月31日,也就是石天祥死亡的次日,徐州市中医院又急迫地和石天祥的儿子签署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补偿死者家人8万元人民币,家属已经交付给医院的住院押金1.5万元不予退还,所欠医疗费用3578.95元给予减免。 死者家属不再对医院和涉事医院科室追究任何责任等。 协议签署后,家人领取了补偿金,石天祥的遗体被家人运回老家安葬。 石天祥的弟弟石麟祥说,扣除石家预先交付给医院的押金1.5万元,医院实际给付石天祥的补偿金只有6万余元。 “安葬完我哥哥以后,我们家里人静下心来慢慢分析,这才发现事情处理得不对。 被医院连蒙带骗,糊里糊涂我们家就上了徐州中医院的当了。 在给我哥哥的治疗过程中,徐州市中医院存在重大医疗过错。”石麟祥说。 石麟祥说,在他们拿到了医院出具的病历复印件后,找到了更为权威的专家对病历进行了非常认真的研究分析,其他医院的专家学者认为,石天祥既不是死于肺栓塞,也不是死于心肌梗死,真正的死亡原因是弥漫性出血导致的休克性器官衰竭。 家属还发现,徐州市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尤其是石天祥术后回到病房之后,医生存在更大的过错。 “面对病人求生时的苦苦哀嚎,医生极为冷血,对家属的请求不管不问,5月30号9点,也就是术后次日,对一个处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干脆把心电监护给撤走了,病人心跳和血压是什么状态无人知晓,放任病人自生自灭。” 石麟祥认为。 记者看到,在石天祥的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患者5月29日13:00时术后醒来……精神欠佳,切口辅料渗血较多,床位医生知晓……遵医嘱予一级护理,禁食,心电监护……” 该记录没有显示医生为“切口辅料渗血较多”采取过哪些治疗措施。 护理记录还显示,30日9时,医院为石天祥撤走了心电监护设备。 患者的血压和心跳状况如何,中间没有任何记录。 直到晚上18点,护士记录: “患者体温高,未予特殊处理,嘱其物理降温,擦拭头、颈等处; 18点40分,患者诉腹部不适,其床位医生已知晓,未予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