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职工因公负伤致残 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卸包袱解除合同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闫家宅村相召杰,男,现年45岁,2013年,被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招聘为合同制采煤工。     2013年8月26日,在工作中因井下塌方,相召杰被顶板落石砸伤,被送往淄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右腕部皮肤挫裂伤并尺神经、尺动脉、尺侧腕屈肌断裂、掌长肌断裂。     2013年10月14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淄人社工决字【2013】86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相召杰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随后,相召杰停工留薪进行治疗。2014年9月5日,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淄劳鉴字【2014】第2341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延长相召杰停工留薪期至2014年11月26日。    2014年12月23日,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淄劳鉴字【2014】第358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相召杰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捌级。    因相召杰受伤部位至今仍隐隐作痛,劳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相召杰的生活也陷入困境。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却把相召杰视为包袱和负担,就欺骗相召杰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给予相召杰相关赔偿和补助金。于是,2015年3月31日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是“本人主动辞职”。但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相召杰应该得到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以种种借口推脱,至今也不予支付。 链接:    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目前,公司拥有矿业公司、飞乐焊业、建筑安装公司及机械加工制造厂、两个矸石砖厂等9个子公司,是一个以煤为主、综合发展的现代企业。公司现有员工2000余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2006年公司实现产值2亿元。2007年销售收入将达到3亿元。珑山矿业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法人营业执照,“五证一照”齐全有效。年设计能力30万吨,2006年实际完成原煤26万吨,生产与销售平衡,巩固了公司煤炭主业的发展。(记者 凌夏 孙铭)   文章转载:http://www.xinwenshoufa.com/bencandy.php?fid=169&id=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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