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天真烂漫含苞待放的岁月,充满人生的希望和幻想,但他在这个时候却死于非命,谁之因?谁之责? 到2015年12月才满14周的安宝成,就在5月6日下午一点半左右走完了生命旅程,死在河北省平山县温塘镇景家庄村东的一个矿坑内! 学校拒绝调查 2015年5月7日上午,调查员再次赶到温塘学校了解情况,面对媒体人员的到来,学校有些不耐烦,甚至显得反感。 李军校长就在学校门口和调查员说:“昨天的情况我们已经逐级上报,报到教育局了。由教育局带领,由政府部门的带领接受采访,其他不接待。但昨天大概的情况你们也知道了,前天下午向班主任请假回家了,说昨天请假一天发落他奶奶的,昨天一直没来学校。” 调查员问:“孩子多大了?” 回答:“15岁。” 再问周岁还是虚岁的时候,教导主任齐彦强(同音)回答:“得看户口本。” 李军校长说:“他是在家里发生的事情,上边有明确指示……他是请了假的。” 调查员问:“他有请假条呗?” 校长说:“他是请了假了。” 调查员问:“他没有请假条?” 教导主任齐彦强(同音)说:“走读生写请假条没用,为什么呢?住宿生离校必须写请假条家长领上走,走读生……” 调查员问:“他第二天不上学了也不需要写请假条吗?” 李校长说:“局里有规定,领导上带上来才接受采访,任何人不能随便乱说。事实情况事实汇报,我们已经把详细情况汇报到局里。他属于走读生正常离校了。” 安保成同学死亡现场 调查员去看死去学生的户口本,从外地打工赶回来的父亲在死亡现场,于是再次赶到景家庄。 那个淹死学生的大坑在景家庄村东100米左右,开口面积五六亩,现场没有见到任何原有的警示标志。据在场人们说,现在的布条围挡是昨天公安局来拦上的,孩子由消防队捞出,水深十几米坑边都是尾矿沙随时可能塌陷很危险,这里原来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就算有警示标志没有任何危情拦挡物也是不对的,这个大坑距村子太近了。景家庄村民说,别说现在没有警示牌,就是挖矿的时候也没有。 关于这个大坑,景家庄村民说,这是去年采矿又挖的,没有在证区范围,因为这个开矿的事,景家庄村民在山上有被打断腿的,至今还未破案,于是村民们都不敢参与这件事情。挖这个坑选矿的时候,没有见镇上或县里来查过。 在孩子死亡现场,调查员见到孩子的祖母,据她说,她的孙子在学校经常受其他同学欺负,如果要他住宿就不上学了,昨天早饭后说去上学,结果淹死在这里,是他景家庄村的这个同学去叫的他们。 死者父亲安文军说,以往孩子告假都是要写请假条的,这次没写。孩子的祖母说,学校说孩子写着请假条的就是找不见。 调查员在现场又见到和死者一起玩的同学的父亲,景家庄这个学生的家长说:“我家儿子学习不太好,这段时间也没有正常上学,上个星期只去了一天,这个星期又过去几天了也没有去,我正在和孩子商量上学的事,他们的班主任邢彦丽也和家长有过通话,但孩子还没有完全退学,那天还让其他人捎信要孩子带上15元钱去考试呢。我家孩子和安保成是一个班,他们都是初二(二)班的。” 而昨天李校长却对调查员说,景家庄这个学生早就退学了。 安保成,温塘镇崔家沟村人,上有父亲,母亲离开他们,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因事故身有残疾已近70岁的人了,家里就指望着他,他这一死简直就是五雷轰顶,给这个家庭带来巨大灾难。 镇安监只负责生产时的安全 调查员向平山县国土资源局温塘中心所了解有关采矿点儿手续的事,没有得到消息。 在镇上,调查员见到温塘镇主管矿山安全的副镇长付全山,付镇长说:“我们只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现在这属于意外事故,与镇上安监没有关系,上学期间学校负有主要责任。” 调查员说:“属于隐患啊?” 付镇长说:“你们去找村里吧,现在矿坑的安全主要责任在村里。” 调查员问:“他那个采矿点有证吗?” 付镇长说:“镇上有备案,应该有手续。那个坑早在2005年的时候就有了。” 调查员再次了解景家庄村民,景家庄村民说:“那里原来是有过矿坑,但是已经用尾矿砂填平又种上地了,去年又一亩几万元买走新挖的,那片地有20几家养种都可证明。” 为什么都在推托责任? 学校以上边有领导明确指示为由拒绝调查真相并说学生属于校外责任,镇安监避开去年再次挖坑的事实并说只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那么这个不满14岁的孩子就该这么死掉?而政府安监的责任又是什么?真的只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检查而不顾后期安全隐患吗? 作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孩子上学期间发生了事故,不是积极面对寻找自己的不足,而是挖空心思看如何能够推卸责任,如何才能不给学校和教育部门带来负面影响,这样的态度如何担当教书育人的责任?当这个孩子在学校发生矛盾的时候,学校又是怎么面对和处理的?为什么这个孩子不愿在学校寄宿,这与学校没有一点责任么? 那么,学校安监都推卸,未成年之死到底谁之责?难道完全怨在这个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未成年的成长安全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