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房寨镇河寨一村三枚公章 引发土地纠纷

    我是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房寨镇河寨一村村民,在河北省馆陶县房寨镇河寨一村竟出现了三枚行政公章,至今长达四年之入。因三枚村委会行政公章的存在致使责任村委会班子无法正常开展村务工作,并在2008年11月份惹上一起土地纠纷官司,且官司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寨一村为何有三枚行政公章?2002年经换届选举产生了村委会班子,闫某持公章为上届原村委会公章。2003年夏季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村支部书记刘某与村主任闫某产生矛盾,刘某带人将村主任闫某打伤住院,农业税无法征收,镇政府将刘某与闫某停职,但村委会副主任及其他委员并未停职,未通过任何法律程序罢免,所以村公章由其他委员保管。因正值农业税征收期间,镇政府便临时成立了一个协税工作小组,帮助镇政府收取农业税,由王某某担任协税小组长,在征收玩农业税之后,王某某不知通过何种途径,在没有声明原公章作废的情况下,便又私自刻了一枚村委会公章。2005年3月份,成立了以闫某某为支部书记的班子协税小组被镇政府随之解散,但王某某以种种借口不交出其所持公章。2006年3月份经换届选举,成立了以王某成为村支部书记的班子,但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失败而告终因无村委公章,无法正常办公,由至其政府证明信,便又刻了一枚村委会公章,至此河寨一村便产生了三枚公章。      2008年10月5日我村村西有115亩承包地到期,通过走访党员、召开村民大会将土地发包给了本村村民王新春,并在当日交清承包费后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然而原承包户却拿出了一份2004年3月2日由王某某与其签订的土地延包合同书,该延包合同书,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纯系伪造。原承包户却以此为依据将村委会起诉县法院,因个别办案法官的枉法裁判村委会不服已将案件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判决结果尚未下来。因擅自伪造合同,给村集体造成了19万余元的巨额经济损失,且导致了村两委班子长期陷于官司之中,往返奔波,无法正常开展村务工作。综上述,我村处于混乱局面,无法开展正常村务工作,于2009年3月份就当选的村委会班子也被卷入其中,其根本原因皆在于三枚公章惹的祸,然此时多方反映未处理结果,请还我村一个正常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  。 附件照片是非法耕地照片以及三枚公章和村账务没有承包款证明。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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