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篮球架只能不规则地安放在餐厅门前,1600多名学生连个上体育课的操场都没有!我非常希望通过河南日报农村版‘何难帮忙’栏目,为孩子们保住规划给俺们的操场用地。”3月17日,平舆县七中校长闫小辉站在晾满学生衣服的篮球架旁焦急地说。 平舆县七中的前身是平舆县光华学校,该校创办以来先后多次被市、县教育部门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是省民办特色学校。目前,全校共有37个教学班,拥有在校学生1675人。随着教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占地只有16.59亩的平舆县七中却没有一个达标的操场。为此,该校于2006年11月向平舆县提出申请,要求征用紧邻学校西侧的10多亩土地,用于重建初中部和学校操场。 “经过近7年的奔波呼吁,学校在缴纳了36.1782万元土地出让金,给付群众105万元补偿款,并由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及所在地居委员会出具了‘平舆县光华学校扩建操场所需土地的地面附属物拆迁已完毕,征地补偿已到位’的证明后,终于在2013年10月16日等来了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闫小辉告诉记者。 “用于我们学校的土地就是这块编号为PY-2011-151的教育用地。”闫小辉用手指着当年打印下来的出让公告说,“当年这块土地拍卖时,竟然有开发商参与竞拍,我们向县委主要领导举报后,县里及时叫停了这次拍卖,导致这块教育用地流拍。” 让闫小辉没有想到的是,这块2013年流拍的教育用地,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居住用地,仍以PY-2011-151的编号,再次出现在将于2015年3月20日举行的平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上。 几经打听,闫小辉才了解到,早在2013年5月,由驻马店市政府批准的“平舆县2011~2030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上,他们学校苦苦期盼的操场建设用地,已被改变为居住用地。 闫小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50条明确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我作为这块教育用地的利害关系人,对土地被改变用地性质的情况竟然一无所知,这个改变难免有违背规划法之嫌。” 帮忙记者黄华 电话:13033803388 问章 来源:http://edu.dahe.cn/2015/03-20/104585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