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华坊金源世纪房地产的圈套 外地业主质疑 买上房子以出租的方式逐年挣回自己的购房钱,这本是目前众多消费者的一贯消费理念。 近日,老家是山西朔州市的唐秀娟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前年在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中华坊项目牡丹园购买了一套房屋,花了60多万。 房地产公司原本约好的帮助自己转租房屋,突如其来却声称“租不出去”为由,单方终止协议,并没有按照违约责任对唐女士进行补偿。
房地产公司答应帮购房者转租房屋 “当初在海南那边买房也是听朔州朋友介绍的。” 唐女士对记者说,买上房子也不是自己住,那边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买房之前就答应帮助她把买到的房子每年以总房价的8%租出去,转租金每季度末支付一次。 考虑到海南的风景、气候、环境较好,游客也不少。 在2012年8月份,唐女士和朋友开始订购了海南中华坊工程项目的三套房,她自己订购了一套。 按照事先口头商议,2013年8月1日,唐女士在付清开发商的全部房款后,正式与海南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 协议明确,从2013年8月1日起,到2018年7月30日共五年的房屋租赁期限,房屋所在楼宇作为产权酒店形式由乙方海南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酒店经营管理,唐女士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海南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转租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租赁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突如其来的“理由”引发业主质疑 可就在2013年10月底,唐女士给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电话,咨询季末房屋租赁费的时候,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由于经营的不好,房子租不出去,物业公司要单方解除和唐女士签订的《协议》。 “一分房租都没有收到,买了房就是为了让他们(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给转租出去,这不到一个季度就单方终止了《协议》,明显就是忽悠我们买房的业主们,这就是个圈套。 虽然签定《房屋租赁协议书》乙方是海南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可前提是这个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答应帮助转租房屋的,没有这样的前提,我是不会在海南买房的。” 唐女气愤的对记者说,冤有头,债有主,他将通过媒体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她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违约之后还要面谈合作 4月22日下午,山西当地一媒体人士致电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位自称姓韩的女工作人员在电话里称,和唐女士同时买房的两位朔州朋友在两周前,已经专程去了海南,并见了她们的张总,是朔州两位朋友亲自和张总面谈的,答应违约补偿愿意出一年的房屋租赁费和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而唐女士的情况是只能出半年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至于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那是她们老总给朔州朋友另外的“特例”,原因是唐女士没有专程去海南和老总进行面谈沟通。 该韩姓女工作人员表示,朔州的两个朋友还和她们老总谈了其它今后合作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