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化县:近三十年采砂工程被禁止 库区移民生活堪忧 广西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始建于一九七五年,大化水电站在建设、施工中的建设用地采取边建设边征地,在大会战中临时占用当地农民集体土地建设临时房、搭建临时工棚、市场、道路、球场、物资推放场等一些公共场所,尚有学校、幼儿园、影剧院等临时基础设施。 一九七五年,广西省大化水电站在那些屯建设,当地全体百姓情绪非常高涨,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主动把自己的家园和土地捐献给国家建设水电站。 待水电站建成后,因水位上升的原因,淹没了不少当地库区百姓的家和大量可耕种的土地。由于当地百姓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和土地,日后的生活过的异常困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九九六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那些屯库区百姓为了生计和创业,陆续向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上亿元购买几十条船只,各自进行采砂维持生计,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几年时间了。 虽然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更换了多届领导人,库区百姓的生活也过得很安宁祥和。 可是到了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库区百姓的正常生活被打乱了。 大化县水利局指派工作人员到库区百姓往日的作业区不断地阻止采砂,说老百姓非法聚集采砂,大化县委、县政府相应出台了《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水河大化水电站库区河道综合整治方案》,库区百姓也表示认可。 但是,该方案对如何妥善安排库区移民的往后的生活出路和所有采砂船只工具的合理安排只字未提,这让库区百姓难以接受。 大化县政府对库区移民自行投资,采砂维持生计的民生大事置之不理,库区百姓采砂船被迫停业后,生活没有着落,每天都背负着巨大的债务和银行利息,着实伤不起。 现在大化县政府打着整治河道的幌子,不顾库区移民的死活和权益,忘记了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要求,这种罔顾库区移民的做法与我国领导人当下大力倡导的“中国梦”背道而驰。 据了解,直到电站发电投产后(大化电站工程指挥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的施工队伍随之转移他处。 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留在大化基地即把当时建设、施工中征用或临时占用当地农民集体土地的现状绘制地图、现场埋设界桩,以作为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大化水电站建设掉地国务院审批之用与国土批[1996]13号、桂国土征 [1996]32号批准大化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多出约9000亩。 广西水电工程局在工地转移相关文件中己把临时占用当地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的临时房、仓库及临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当地“古感镇”人民政府代管,优先用于队办企业之用,一些被临时占用的当地农民集体土地自然归还原生产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