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响堂镇以供暖押金名义强收砚山新村等8村3千多万元集资款借给私企难收回

    3000多万“供暖押金”可能难以收回!——唐山市滦县响堂镇“砚山新村纠纷事件”系列调查(二)    本网讯 据群众反映,2008年10月份,唐山市滦县响堂镇政府以收取“供暖押金”的名义强行收取集中居住在砚山新村8个行政村村民的3000多万元集资款,并借给私营企业使用,给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响堂镇政府出文收取“供暖押金”    据本网调查,滦县响堂镇政府在2008年10月10日出台了一个《响堂镇人民政府关于二期搬迁的有关规定》的文件,这个文件的第二条第五款规定:    “搬迁村 选择三室楼房户预存1.5万元人民币、二室楼房户预存1万元人民币,作为供暖押金,存于司家营铁矿,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贷款利率平均值计算,存款所得利 息用于交纳当年的供暖费。    搬迁村的供暖费前10年不足部分及运转亏损部分由司家营铁矿负担。10年后预存的供暖押金全部退还本户,供暖费全部由司家营铁矿 负担。”    响堂镇政没有将“供暖押金”存于司家营铁矿    响堂镇村民李志敏向本网反映,响堂镇政府在出台了这个文件之后,未与村民协商,响堂镇政府财政所就直接从司家营铁矿给付村民的每户10多万元的搬迁费中分类扣除“供暖押金”1万元或者1.5万元,共扣除了3000多万元。    据响堂镇部分群众反映,响堂镇政府强行收取村民的3000多万元“供暖押金”并没有存于司家营铁矿。    前常峪村村民王宝龙对本网说:    “前常峪村在搬迁时,房 地产开发商陈胜龙在会场上对村民说,前常峪村的‘供暖押金’在陈胜龙的房地产公司里,前常峪村前10年的供暖费由陈胜龙的公司负责。”    “但是,从2013 年起,前常峪的学校等公共设施的供暖费陈胜龙不负担了,而是由村里负担,村集体另出了将近10000元。”王宝龙气愤地说。    王宝龙认为,现在出现的这一切 问题都与响堂镇政府违反当初的文件规定将“供暖押金”借给私人企业有关。    响堂镇村民对本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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