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大地影院宣传牌写着谢绝外带食品禁止观众自带食品引争议

    合兴大地影院禁止观众自带食品引争议    近日,刘先生在合兴大地数字影院买了两张电影票,当晚他持票来到该影院验票入口,发现影院有宣传牌写着“谢绝外带食品”,被工作人员拦住,要求他寄存食物。    刘先生对此感到十分不解。    他认为:“既然影院销售零食,为什么就不能自带零食呢?”    有市民甚至质疑这是“霸王条款”,目的是迫使观众购买影院提供的食品,实现影院的利益最大化。    记者在现场发现,不远处设有寄存处供市民存放物品。    正准备入场看电影的市民李小姐也表示:    “印象中一般影院都是不让观众外带食物入场的,通常在影院内买点爆米花、可乐什么的。”    对于此类规定,影院称主要是考虑大部分观众的利益。    “观众的自带食物,有的会造成噪音滋扰,而且难以打扫卫生,也有部分食物会产生难闻气味,造成其他观众的不适。”    对于影院谢绝外带食品进场的做法,法律界人士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 合理的规定。    影院禁止观众自带食品饮料入内,自身却在出售食品饮料,这是变相的垄断消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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