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鑫石材厂"违法占地 未办理用地审批仍在生产 2013年12月12日讯 近日,龙海市隆教乡径内村村民向本报投诉称,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秉蔚在未获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建设“美鑫石材厂”,其涉嫌加工盗采而来的矿产对外销售牟利。 虽然各级国土部门已认定王秉蔚“非法占用林地、农用地建设‘美鑫石材厂’”,并由龙海市国土资源局下文“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但是至今“美鑫石材厂”仍在生产。 接到投诉后,12月9日,法制今报记者赴龙海展开调查。 在前往“美鑫石材厂”的路上,记者看到新村小学路段以及“福能发电站”路段的路边都堆放着大量矿石原料。 据村民朱惠亮介绍,这些矿石原料都是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秉蔚堆放在此。 虽然王秉蔚自称石料来源是福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当地建设电厂时发现并交由“美鑫石材厂”加工的,但是国土部门都已经明确 “福能(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玄武岩不得交给他人销售”。目前这些石材原料仍被加工销售。 12月9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美鑫石材厂”,该厂内机器轰鸣,正在进行紧张的生产,厂房的外围堆放着大量的石料,还有铲车在来回作业。 据了解,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龙国土资信复[2013]056号)、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关于朱惠亮信访事项复查意见》(漳国土资执[2013]83号)以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闽国土资信核[2013]159号)都明确了王秉蔚的“美鑫石材厂”未经批准及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为此,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还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国土资行罚[2013]78号)中决定: “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同时处以罚款47925元。” 既然政府部门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为何“美鑫石材厂”不但没有依法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还继续生产呢? 作为“美鑫石材厂”的法人代表,王秉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土局已经处理过了,有没有手续可以去问国土局。我这个厂是有合法的工商税务登记的。” 同时王秉蔚表示: “村里还有两个厂,如果要公平公正,你可以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合法的手续。”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美鑫石材厂”毗邻当地“前线水库”。 据村民介绍,该水库是国家拨付专款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一部份,为隆教乡提供饮用水。 如今“美鑫石材厂”加工产生的废料、油污直接倾泻入该水库,已经污染了水源。 目前,村民朱惠亮已经将王秉蔚盗采矿石,私自实施爆破等图片再次提交给了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为何已被行政处罚的“美鑫石材厂”仍能明目张胆继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