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腿自医”考问公共医疗制度公平 河北保定男子郑艳良因没钱做手术,在家自锯右腿的事情发生后,河北省卫生厅派出了专家组赴保定市东臧村对郑艳良进行初步会诊,称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并将其送入保定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或将形成初步治疗方案(10月12日《新京报》)。 按理说,在当今G D P居世界之二、新农合、医保基本全覆盖和国家大病救助制度的语境下,“锯腿自医”的悲怆自救行为不应该发生。 早在2011年,53岁的重庆农妇吴远碧因病无钱手术,赌命挥刀自剖放出腹部积水,最终因医治无效而悲痛离世!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现实环境的呢? “以人为本,病有所医,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之类的民生“关键词”不仅出现在众多媒体和文件中,而且也挂在各级官员的嘴上。 而民众却被30万元(姑且就按郑艳良所听说来的计算,根据专家说只需几万元)的手术费挡在门外?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的生命生来是平等的。 河北“硬汉”郑艳良“锯腿自医”,不得不问现实语境下公共医疗制度的公平性有几何? 不错,新农合、医保和一些大病救治等公共医疗措施在政策层面上已覆盖全民,可是对于一些如郑艳良因病返贫或本就贫困的家庭来说,政策层面的覆盖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吗? 显然不能。 要想“剖腹自医、锯腿自医”等悲剧不再发生,最重要的是促进公共医疗制度的公平,无论是官员还是布衣百姓,享有同等条件下的公平医疗救助权利,预防避免公共医疗费被特权所侵占。 其次是监督督促基层组织摸底、排查大病、怪病及因病返贫家庭,建立档案,跟踪救助。 此次河北郑艳良的“锯腿自医”,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组织的冷血与漠视,尽管给安排了低保及一些象征性的救助,但在笔者来看,那只是例行公事而已,没有从根本上去考量救助。 当郑艳良的疼痛叫喊让邻居不能安睡时,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及官员岂能给区区几千元钱就了事? 再次是设立大病、怪病救助基金,并责令红十字会及慈善机构、鼓励企业及民间爱心公益人士建立公益慈善医院,为大病、怪病及因病返贫家庭提供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