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临西县“最牛开发商”私改合同 逾期交房 近日,有业主向河北新闻网在线维权平台投诉,反映临西县恒达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太行明珠东区存在私改合同,逾期交房,乱收费等问题。 记者和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在调查发现,上述问题基本属实,而且开发商在在处理问题时态度粗暴、大骂业主。 更让人寒心的是,当地临西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面对百姓的求助,踢皮球,给冷脸,表示“解决不了”,要记者“往上找”。
网友投诉:开发商屡次修改交房日期 乱收费 该业主在投诉中反映,其于2011年8月14日和临西县恒达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开发商开发的太行明珠东区楼房一套,约定2012年8月31日交房。 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以种种理由不给签合同。 经多次交涉后,开发商于2013年7月17日交给该业主一份私自更改过的合同,将交房日期更改为2013年12月31日。 业主表示原始购房合同已经在临西县建设局备案,在中国农业银行临西县支行也有存档,后来签订合同与2011年8月14日原签订的合同交房日期完全不同,实在是无法接受。 业主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需在经当地主管部门对房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房。 但9月1日,开发商在提供不出任何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通知业主收房。 如若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交费收房,开发商就要向业主收取保管金。 业主还特别指出,目前该小区的房屋配套设施只是通水通电,燃气和暖气都还没有开始施工,但开发商竟要向购房户收取燃气和暖气开户费共计5500元(取暖装置壁挂炉3100元和天然气开口费2400元)。 但按照河北省的有关规定,新建住宅燃气和暖气的配套费用算在开发成本里面,不得向购房户另行收取。 开发商该做法存在明显违规行为。 最后,业主提出如下诉求: (1)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应与购房户协商,依据原始合同如数赔偿违约金; (2)购房合同应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开发商必须将原先签订的合同给购房户。 如想修改,需经购房户同意才能修改; (3)开发商收取燃气和暖气开户费是违法的,应予停止; (4)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不得向购房户收取物业费等费用。
进展:开发商态度粗暴 与业主发生直接冲突 接到业主投诉后,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房地产行业分会工作人员和河北新闻网记者分别与9月6日、16日、23日与开发商及临西县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联系,但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 23日,在与临西县恒达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后,该李姓负责人表示该事可以解决,让业主直接找他就可以了。 24日,业主向记者提供了其与开发商联系的电话录音,显示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后,该李姓负责人不但没有很好的解决问题,而是对其进行破口大骂,最后竟是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