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平朔井东煤业事故瞒报隐藏内幕 近日,群众举报:7月22日,山西中煤平朔井东煤业(平朔四号井)发生一起塌顶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这起事故被公然瞒报。 7月22日6时许,山西中煤平朔井东煤业(平朔四号井)发生一起塌顶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死者李树凡,48岁,掘进四队支护工,系朔州市平鲁区西水界乡大路庄村人。 家有二个女儿和一个老母亲,兄弟三人。 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而是将该起事故公然瞒报,把死者的遗体秘密隐藏。 随后,矿方让包工头做好瞒报工作。 工头马上安排妹夫杜志天亲自牵头成立瞒报组,与死者家属秘密商谈私了事宜。 7月26日上午,记者前往山西中煤平朔井东煤业(平朔四号井)调查该起事故的真相。 在矿区看到,生产场面轰轰烈烈,看不出一点停产整顿的迹象。 在办公区没有找到一位管事的矿领导,后通过一名工作人员得知矿长刘道文的电话。 跟刘道文矿长接通电话后,刘矿长说在公司开会,随即挂断电话。 下午2时许,终于在矿长室见到了刘道文矿长。 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刘道文矿长说不接受采访,并说没接到发生事故的消息。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 对新闻媒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报道,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一名矿工说:“事故发生在凌晨6点多,我们眼睁睁的看见一块大石头从顶部落下来,当场就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砸死,太可怕了,我们都被吓呆了。” 另一名矿工说:“煤矿准备对外边说是俩个工人在井底打架打死的,那个人已经跑了,想以此哄人们掩盖事情的真相。” 停顿了一下又说:“这个想法太嫩了,假如公安局通缉那个人不就露馅了。” 在矿井附近,与一名驾驶员闲聊起该起事故。“听说李树凡上边有人,向煤矿要500万赔偿费,给不了那么多,也差不多。” 记者问为什么? “矿领导怕影响提拔,再说了这个煤矿其实是个黑煤矿,是套用的以前井东煤矿的手续,如果把事情闹大了可能会被关闭(煤矿)。” 井东煤业(平朔四号井)发生事故,难道当地各级监管部门都不知情?其实不然,朔州市平鲁区煤炭工业局的“五人领导工作组”有派驻该矿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