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营每日都在违法演出

    “刘老根大舞台”上演“无证经营”闹剧    赵本山,最近麻烦事不断。先是有媒体报道“本山传媒空手操作铁岭新城6.8亿元地块”,后有“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陷入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却每日都在违法演出的“闹剧”。    26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店在25日已经办理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从去年11月17日开始至今年的2月24日,这百天内“刘老根大舞台”属于无证经营。    2012年11月17日,占地面积20亩的“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开业庆典上,本山大叔凭借在娱乐圈的地位,以及他强大的人脉,把开业庆典搞得星光熠熠。    同样,借助本山大叔的人气,“刘老根大舞台”日益成为知名的演艺品牌。    在丰富百姓文化生活的同时,更为本山传媒带来巨额收益,本山传媒旗下的8家大舞台去年“吸金”达2.5亿元,而作为该品牌连锁剧场中规模最大、硬件最好的长春旗舰店一天的收入就在10万元左右。    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开业属于“无证经营”,触犯了国家法律。    作为知名的文化企业,其负责人不可能不了解营业性演出必须要有演出许可证,而“刘老根大舞台”却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天天演出,甚至对文体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停业整顿的要求视若罔闻,漠视整改通知,本山传媒不把法规放在眼里的同时,也作践了自己的品牌和信誉。    论演出,本山大叔倾力打造的“刘老根大舞台”无疑是成功的。而作为本山传媒集团董事长,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本山大叔却难辞其咎,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既然本山大叔决心要把“刘老根大舞台”打造“绿色二人转”的大本营,就不能光顾节目是否是“绿色”,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也应该清清白白,规规矩矩,扎根黑土,坚守本色。    “不差钱”的本山大叔,差的是思想观念中不把依法经营当回事,在文化暴发户心态的趋势下,偷税漏税的心安理得。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从开业至发证之日共计100天,无照经营的“刘老根大舞台”其面临的将是一张“天价”罚单,但愿这张“天价”罚单能使“不差钱”的本山大叔及其文化品牌负责人起到守法经营的警示作用。    而另一方面,“刘老根大舞台:违规演出的100天,除了文体局下发过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的整改通知书外,没有见过有关部门有过其他任何惩罚措施。    但媒体将此事件曝光后,“刘老根大舞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就办好了,让人感觉到有关部门似有庇护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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