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六市乡六市村第4村民小组3亩林地竟登记在第5村民小组林权证上引纠纷

    莲花县村小组3亩林地被丢了    本网莲花消息 19日,莲花县一村民小组组长罗福钦向本报反映,他们组上原有163亩林地,但是,该县林业部门给村小组办理的林权证上却显示160亩,其他3亩林地“不翼而飞”。    今年51岁的罗福钦家住莲花县六市乡新街,任六市乡六市村第4村民小组组长。在罗福钦家住宅的后面,有一个名横岭的小山头。    一直以来,这个小山头上的163亩林地均属于第4村民小组所有。身为村小组组长的他,前不久突然发现,《林权证》上村小组的163亩林地只有160亩,其他3亩林地不知所踪。    经调查发现,原来这3亩林地竟然登记在了六市村第5村民小组的“林权证”上了。    19日,记者来到莲花县六市村进行调查,六市村村主任张小红表示,当地政府在2006年颁发《林权证》之前,当地还进行过两次林权登记。    其中1981年的林权登记时,位于罗福钦住宅后面的163亩林地除了登记在该村第4村民小组外,又重复登记了30亩在该村第五村民小组。    2006年,政府全面推进林权改革,第5村民小组凭着相关依据获得了3亩林地,所以第4村民小组就只剩160亩了。    对此,莲花县林业局一王姓党委委员表示,对于六市村第4村民小组的山林纠纷,林业部门曾进行过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因为时隔久远,林业部门多次调解都无法获得双方的认同,所以建议他们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这起山林纠纷依法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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