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质监长期违规收取国家取消收费项目费用 本网山西消息 本网记者近期不断接到举报称,山西长治市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早已取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依然继续违规收取费用。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早在2003年就已下文规定,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收费。那么,时过9年,长治市质监系统为何还在收取?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2012年6月6日,记者先来到长治市襄垣县,一家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李师傅说: “我几天前刚在质监局办理完代码证的年检,质监局收了100元的年检费,听别人说这项收费2003年就已取消,可我2008年办企业开始就一直交着这项费用,而且每年质监局给开据的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是一张山西省定额刮奖发票,盖的是襄垣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的发票专用章”。 而记者采访时,该局工作人员亦明确承认收费违规。 6月12日,在长治市长子县政府政务大厅的质监口,记者了解到,长子县质监局代码证年检同样也在违规收费,但标准和襄垣县不一样,其收费为108元,比襄垣县多了8元。 该局康局长更明确告诉笔者,他们的代码证年检收费标准依据的是市里的规定,且有市里的收费文件。 随后,记者一一走访了长治市剩余的9个县市,了解到各县市质监局都在收取代码证年检费,但标准不一。 长治县50元、屯留县50元、潞城市50元、黎城县50元、平顺县90元、壶关县100元,武乡县50元、沁源县50元、沁县50元。 大多开具的是“定额刮奖发票”,盖的是“检验测试所”的章。 长治市质监局代码室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2011年他们办理代码证年检的单位是7121户,按收费50元计算,一共收取了356050元。 2013年1月9日,长治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简某,在与该局主管此项收费的副局长沟通后答复记者: 长治市质监系统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收费的情况是,2007年以前依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 2007年以后,能够再办理到收费许可证的还可以收取; 从2012年开始,市里的精神是,无论是否办下收费许可证,全部停止收取。 但他拒绝提供相关文字依据。对于所收资金的走向,他明确肯定不进财政,说是服务性收入用于地方部门正常的合理性开支。 采访中,简某承认,2012年长治市质监系统存在无证收费的行为,但他说这只是个别县市,而且在记者反映之后已经责令停止了。对于违规收取的费用应否退还,简某未置可否。 而2013年1月10日,长治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却这样告诉记者:质监系统的收费都应该依据国务院以及山西省的规定执行,必须依法办理收费许可证。 关于设在长治市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收费,除收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3年规定的三项外,2011年山西省物价局规定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收取机构信息查阅确认费50元,且不得将此收费依托行政职能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而就是这项收费也在2011年 6月30日终止。至于长治市质监系统收取的所谓年检费,物价部门并没有核准允许收取。 这就是说,从2003年起,长治市质监系统强制收取年检费的行为,自始至终就没有政策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