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县合疗缴费十年 分文不报 郑录顺十年前响应政府号召,参加了农村合疗,年年按时足额缴费。可是,几个月前不幸致高位截瘫,仅住院治疗就花去30多万元。 在县合疗办报销时,却被告知按照洛川县当地的规定不能报销。患者亲属多次找省卫生厅,得知该费用按照省上的规定应该报销。 虽然接到了省厅的督办函,洛川县还是不给报销。郑录顺说,农民参加这样的合疗还有啥用呀?!
瘫痪花费30万 合疗不报一分钱 58岁的陕西省洛川县老庙镇杨武二组村民郑录顺,2012.年6月6日在渭南市中心医院就诊检查,被诊断为脑动脉硬化,供血不足。 7月10日在家中院内大约2米高处取东西时,晕倒跌落,头部出血,颈椎,腰椎骨折。 7月10日—9月11日,他先后在西安唐都医院和洛川县医院住院手术治疗,被确诊为高位截瘫、颈椎爆裂性骨折、胸骨骨折、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等,期间花费312850元。 从7月底开始,郑录顺的亲属多次前往洛川县合疗办,办理合作医疗报销。但被县合疗办段主任告知:属于意外受伤,不是疾病,以前意外受伤可以报销,现在意外受伤不给报。 此后,其亲属又几次电话咨询和前往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给陕西省卫生厅合疗处合疗办,该办领导给予详细解释说: 省上政策规定,意外事故无第三方责任情况住院属于新农村合疗报销范围,应给予报销,经厅领导批示后发给洛川县合疗办,要求调查处理。 让郑录顺和亲属们寒心、气愤的是,他再次找县合疗办询问时,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不能报销!我们调查只是因为省上说了让我们调查,我们履行个程序,省上问的话,我们得有个说法。” 直到12月底,从省厅合疗处及合疗办领导处得到的答复是:“洛川县一直未回复。现在洛川县合疗办移交给社保系统,虽然按照你们说的情况应该报销,但我们现在也管不了了。”
交费参保10年 政府有法不依 记者2013年1月15日在郑录顺家中见到了他们一家6口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上面有连续3年的年检合格章,还有两次几十元钱的看病报销记录。 郑录顺告诉记者,他们是从2003年县上开始搞合疗就参加的,并且一直按时足额缴费。 他想不通,响应政府号召难道错了?政府也会说话不算数吗?郑录顺的小儿子说,前段时间,镇政府来看望过父亲,送来一些慰问品和500元钱。 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结果了。到今天,家里已经举债50多万元,连自己的媳妇都害怕跑了,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提高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农合运行方案的原则指导意见》、《陕西省2012年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对无明确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住院费用,应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