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华路保障房项目被指“违规建设”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手续批办,是项目工程建设前期最主要的行政内容,主要包括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改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立项核准书》,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震部门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有读者最近致函本报,对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正在建设的市南区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提出质疑,称“合法工程遭非法项目强占”、“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工程”。 11月26日,记者赶赴青岛,对此事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查采访。 青岛市市南区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原址青岛市四方区金华路46号。 该项目占地3928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7065.16平方米,容积率3.5,绿地率35%,包括13栋24-32层的住宅楼,1座3F九班幼儿园及商业配套等,可提供保障性住房约2827套。 该项目已于今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然而,据第一印象公司负责人反映,截止到2012年6月底,青岛市和市南区发改委、规划、国土、环保等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显示,金华路46号保障房项目工程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工程。 11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四方区金华路46号,看到现场停放着两辆大型挖掘机和两辆渣土车,有几名民工正在劳作。 现场“施工标志牌”显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建单位分别为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青岛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启胶建集团公司。 青岛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今年10月10日左右开始动工,目前处于基坑土石方开挖阶段,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 记者提出查看该项目的有关手续,青岛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称所有手续都在建设单位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他们只是负责施工。 青岛中启胶建集团公司现场工程师于某给记者提供了青岛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8月29日颁发的《房地产权证》。 称其他手续在建设单位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 随后,在青岛市市南区区委宣传部顾姓负责人陪同下,记者来到市南区开发建设局了解情况。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手续都有,但不方便给记者提供,3日后在《青岛政务网》可以查到。 青岛市市南区区委宣传部顾姓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每天都要接待很多客人,不能说谁想看我们都要提供。” 12月4日,记者登录《青岛政务网》,看到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11月30日发布的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公示信息,但该信息只是显示了项目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土地证等前期手续的文号,具体的批准文件并无显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