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鲁山县非法开采何时休?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河南鲁山群众来电反映称:“鲁山县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为黑铝矿违法开采保驾护航。辖区里的铝矿肆无忌惮违法开采,采矿暴利惊人。” 12月6日,记者驱车来到鲁山县仓头乡黄楝树村红椿树沟,在当地群众的带领下,看到钩机正在矿坑内作业,载重车辆正在装载铝石。 在附近居住的村民告诉记者,该铝矿矿长叫武艳坤,曾以做好荒山绿化开发为由与村民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然而却大肆破坏荒山,开采、开挖矿产资源铝矾土,就连荒山上开垦种植的树木也被连根拔走。 整个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情景惨不忍睹。 对此现象,群众多次上访无果,武艳坤总是风声紧了,稍停两三日之后便又开始大肆开采,无人出来制止。 对于和武艳坤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群众是苦不堪言,原来,在2009年3月,黄楝树村村民李太以养殖之需与黄楝树村委签订了为期60年的荒山承包合同,并支付了村民的青苗费及土地租赁费用。 但在2011年1月,黄楝树村委会又将同一片土地以利用山坡资源,搞好荒山开发,造福于民为由和武艳坤签订了为期30年的荒山承包合同。 记者发现,黄楝树村委会和武艳坤签订第二份补充协议时,上面竟然盖有仓头乡人民政府的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为何黄楝树村委会在明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又和武艳坤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呢?仓头乡政府又充当了那些角色?为非法合同盖章用意何在?仓头乡政府党政办王主任以领导不在为借口,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经了解,该区域的采矿权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而武艳坤是中铝河南分公司平顶山矿委托到该矿区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及矿区资源看护工作的人员。 知情人告诉记者,“采矿权是属于中铝,但现在并未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开采了,环评手续也没有通过验收。 武艳坤作为一个市民是没有这么大的胆量的,他的总后台老板幕后操纵者是平顶山市纪委的一个干部张三(音)”。 鲁山县安监局,该局桑姓副局长告诉记者: 你们反映的这个事我知道,虽然没有安全许可手续,但是中铝这个企业是属于央企,我们管不着,也没权管人家,央企非法开采属于市安监局管辖。 随后,记者到平顶山市安监局,安监局办公室一名菅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如实的汇报给领导了,处理结果会及时给记者反馈。 截止到发稿,记者也没有接到任何单位的回复,武艳坤非法开采仍在继续。 “没有关不了的黑矿,只有不想动真碰硬的执法人员。” 当地一位退休干部认为,要想彻底关闭这些黑矿,当地政府必须下定决心,从有关部门中抽调作风过硬的干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进驻重点监控乡镇,逐坡逐沟进行排查,见矿必封,封而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