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大洼县田家镇抢夺小洼村200多亩水稻高产田耕地闲置撂荒也不让种庄稼

    盘锦大洼县田家镇政府"抢夺村民土地"闲置撂荒也不让你种庄稼    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民都沉浸在“迎接十八大”的各种喜悦之中,十七大以来,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的成就,人民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图景随处可见。    然而在,辽宁省大洼县田家镇小洼村,有200多亩水稻高产田耕地被“政府圈占”强制闲置撂荒,今年被截堵水源强行霸占,村民无法耕种而撂荒。    据村民反映,该地块自1999年起承包,承包期至2029年,属于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政府抢来老百姓的土地肆无忌惮的破坏。    征收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可是田家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批准非法强行擅自霸占农田保护地,肆无忌惮践踏民意,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田家镇政府在没有任何上级政府批准文件和对占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下,采取对供水渠拦截封堵等卑鄙手段的办法,在春耕播种前切断水田的水源,逼迫农民无法耕种只好撂荒。    据知情人透漏,田家镇政府在撂荒此地块后准备再以占用荒地为名申报建“集市”近几年来,田家镇政府频繁以建“集市”为名占用耕地,再将集市用地砖卖给开发商用于商品房开发,小洼村撂荒后或以直属部门水电科代耕的方式剥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侵占村民耕地达到3000多亩。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    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上级政府的批文。    田家镇小洼村属于二类区片,每亩基本地价应为3到4万元,而且今年又到了调整期文件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    田家镇政府在既往违法侵占农民耕地时,每亩耕地仅象征性补偿7200元,按照这补偿标准不但降低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断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农民没有了土地,生产无出路,生计无保障,在农民利益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就采取强制措施,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政府是人民政府,应该站在人民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政府这种人为给群众制造灾难,我们觉得历史罕见,真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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