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给教师集资盖楼 凭啥要给市房改办白送两套? 安康学院让学校老师在2008年集资盖经适房,2008年先交了10万,到2011年6月再交13~14万尾款。 本是2011年就交房了,但是因为学校拖欠开发商钱,所以2011年也没交成房。到2012年7月,终于是交房了。让人想不通的事就来了。 一是,无偿给市房改办2套房,而且他们先挑,不掏一毛钱。 他们挑了比较好的楼层,还给上面标注“市房改办所有”。 二是,由于学校拖欠开发商钱,导致的没能按时交房,开发商把这部分的款(涨价风险金)5%的款项让老师来承担。 这个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学校来承担的,因为是学校拖欠的款,并不是教师。这样的付欠款,道理何在? 三是,学校发来通知说,验房还只能是户主的两个人验,不能带装修公司之类的有经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