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式学习如何以表现性评价推进学习过程
项目式学习在学校的具体实施中,依据不同的组织主体,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以科学学科教师为项目式学习主导主体的科学实施样态;二是以其它学科教师为项目式学习主导主体的“学科+”样态。
以表现性评价推进项目式学习的侧重点因项目式学习的形式和样态不同而不同。
一、科学实施样态项目式学习中的表现性评价展开
以科学学科教师为主导主体的科学实施样态项目式学习的展开,主要遵循科学探究的六步骤,即观察与提问、猜想与假设、计划与组织、事实与证据、建模与解释、表达与交流。
以表现性评价促进科学实施样态的项目式学习,首先要将科学探究项目的六步骤进行系统分类。六个步骤可以具体拆解成八个,更有利于表现性评价的适切与展开。
这八个步骤是:
1. 提出问题; 2. 作出假设; 3. 制定计划; 4. 实施计划; 5. 记录结果; 6. 得出结论; 7. 表达与交流; 8. 完善结论。
这八个步骤都可以设计具体的表现性评价量表,以表现性评价的引导使之更为科学和臻于完善。
例如:关于“提出问题”环节,我们可以从四个维度关注和引导学生的项目式学习:
1、问题意识(是否乐意提出问题,是否有提出问题的习惯,是否善于发现和提出问题)
2、提出问题的数量
3、提出问题的质量(常规性问题、发展性问题、创造性问题)
4、问题的表达(清晰、完整、准确、系统、聚焦)
通过对这四个维度表现的关注,有助于我们对学生在项目式学习中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和引导。
二、“学科+”样态项目式学习中的表现性评价展开
“学科+”样态项目式学习解决的是学科核心素养落实的问题。
美术不等于美育,美术和音乐也不等于美育。美育所要求的核心素养如何通过学科教学来落实?“学科+”是以学科为出发点,以学科核心素养为具体指向的项目式学习。
“学科+”项目式学习遵循常规项目式学习六大环节来展开:
一是发现问题;二是选定研究课题或项目,形成研究假设或项目预设;三是对选定的课题或项目进行论证;四是设计研究计划或项目规划;五是实施研究或项目;六是得出结论撰写研究报告或项目交付。
表现性评价克服的是传统评价的“鉴别、检验、验证”功能局限,突出和生发评价的“引导、反馈、补充”功能。仍然以“发现问题”为例,我们如何通过评价引导学生更善于、乐于和习惯于发现问题?如何通过评价反馈学生在“善学、乐学、勤学”三个维度上的具体表现?如何通过评价补充和引导孩子,使之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更有深度和内涵?这才是表现性评价在项目式学习中的聚焦点和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