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环境:教育不当是青少年违法**的根源
学校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环境之一,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导向标的作用。但是,现在的有些学校在对待学习教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成为青少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其主要表面在:
(1)部分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偏移,教育方式陈旧。他们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管理不力,出现“教书不育人”的状况,引起了部分学生的抵触情绪和无拘无束心理。有的学校对法律、人生观、道德规范教育不重视,不注意对学生进行正当引导,造成一些学生不懂法,不讲道德,不懂得自尊、自重和自爱,缺乏修养,无正确人生观和奋斗目标。一旦走向社会便迷失方向,陷入违法**的行列。
(2)少数教育体罚或辱骂青少年学生,侵害青少年的人格尊严。虽然现在社会各方面多注重学校的体罚现象,但面在仍有大量的青少年学生经常或偶尔被老师体罚、训斥。有些教师缺乏对学生的热爱和基本法律常识,歧视差生,不是放任不管,就是讽刺挖苦、打骂体罚,甚至把差生编入差班后座,禁止其他同学与之接近,许多学生中出现新的“厌学”情绪。致使许多青少年退学,过早地走向社会。这些为数不少的青少年就形成了社会管理青少年的“真空带”和“断裂层”。他们由于没有机会接受高中或中专以上教育,也不具备参加工作的知识技能,整天闲逛在社会上,极容易被社会上的坏人拉拢腐蚀,教唆走向违法**道路。
3.“放任型”家庭教育,有研究资料表明,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的重要因素之一。
(1)家长的言传身教作用,尤其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作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许多青少年违法**都与家庭生活、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
(2)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溺爱型”、“高压型”、“放任型”等家庭教育方式都不好,尤其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作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3)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足。我国的离婚率呈直线上升,使“婚变型”家庭逐年增多。多项研究证明,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的第一诱发因素。
4.心理环境:心理“荒漠化”是青少年违法**的起点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关心自身的生理环境,而忽视了对健康同样重要的心理环境。这种传统观念直接影响到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20-30%的家庭中存在着心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全国有心理疾病的病人约1600万,其中三分之一是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发病。而在我国大学生中进行的心理障碍调查也显示,80年代为23.25%,90年代上升到25%,近年来已增至30%。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时候了。青少年中由于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所造成的悲剧已呈上升趋势,甚至已成为违法**的重要诱因之一。
好胜心理的扭曲和演变。好胜心得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点,引导的恰当,会成为他们奋发上进的内在动力。但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这种心理就会演变为意气心理和报复心理。在这种心理的暗示下,他们喜欢模仿电影、电视里的情节,甘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常常为哥们儿去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甚至行凶杀人。他们视打架斗殴为“英雄”,视冒险亡命为“快乐”。将好胜心的满足,建立在暴力与他人的痛苦之上。这种好胜心的扭曲和演变,是青少年暴力**的一大因素。
总之,在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到他们的敏感、好奇、喜欢模仿和爱冒险的特点。把这些特点引导得当就是优点,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就是缺点。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极易吸收暴力、色情和毒品等有害的东西,走上违法**的路。因此,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是家庭、学校、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更需要国家和社会各部门的关心和积极参与。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消除青少年违法**产生的条件、土壤,堵塞青少年**的源头,使青少年违法**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