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学习心得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条例是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名教师,更应该以身示范,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做好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结合《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们教师在工作中,在和学生相处中更应该做到: 一、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古今中外无数事例证明,育人单凭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还需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作为一名现代文明教师也要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甘为人梯,像“春蚕”吐尽青丝,像“蜡烛”化成灰烬,把毕生献给事业,献给学生。 二、规范文明行为----文明从尊重开始。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 现代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三、关爱每位学生----倾听就是爱。热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尤其是那些家庭有过特殊变故的学生,容易形成特别性格,这就要求教师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去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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