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材上给出错例的思考
在小学数学四年级北师大版教材第三单元“小数乘法”第五课时蚕丝这一课中,解决1.2×1.25时给出了一个错例。而在今天上完两个班的课之后发现这个错例反而增加了学生理解的难度,误导了学生。那针对错例需不需要放在教材中呢?
实录:(讲完正确的竖式之后)师:这里有一位学生的做法:1.2×1.25=1×1+0.2×0.25,同学们看一看这种做法对吗?(大部分学生说对)后来又有学生说不对。(这个时候老师可引导把结果算完得出答案是1.05,这个时候就可以直接看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然后再引导学生这种做法问题出在哪里了?)师: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我们可以用一种方法来验证它的错误性。接着师在黑板上画出一个长方形。师:同学们能不能猜出来我接下来要干嘛?(一个学生猜出,大部分学生迷茫)解释:这个长方形的长为1.25,宽为1.2,那么这个长方形的面积就等于1.2×1.25,然后把它分成四块,那你看他算的实际上是上面边长为1的正方形的面积。那0.2×0.25应该是哪一部分面积呢?(两次询问,同学们都解不出,为什么呢?是教师引导的不好还是学生积累的经验不够思考不充分)最后看出是右下角的那一块。然后发现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少了两快面积。
课本上呈现的这种错例到底需不需要给学生呈现?如果学生在做这道题的时候根本没有出现这种错误,那再呈现的时候是不是又会误导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