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培训具有道法精神的人

省教研室组织的《道德与法制》培训,就我个人体会而言,觉得是非常有效和及时的。 有效说的是培训的成效,培训教师准备的幻灯片内容丰富,并且在最后留下了一个邮箱、密码,各地市的教研员们可以从那里下载授课培训的资料。在讲的过程中并非照本宣科,而是衍生很多内容,以生动的例子解释这个一年级课本带来的问题和思考。在讲到有关法制的时候,我想到了上次一个培训会,郑州市一位著名的特级教师说到:“为什么是法制”,而不是“法治”?关于这一点很多老师搞不清楚,也正是通过这个培训,与会教师有了清晰地认识。这位特级教师是这样讲的:   “法治”与“法制”是具有一定内在联系但内涵并不完全相同的两个词。   二者的区别在于:   1.从概念和内涵上讲: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内涵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又称为以法而治,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2.从产生和发展上讲:其一,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其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却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3.从基本要求上讲: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从实行的主要标志上讲: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而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5.从核心意义上讲:法治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法制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者的联系:   1.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   3.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这样一来,各位教授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师在课堂上将会更加明确本节课的内涵,对于学生而言也将掌握更多的有关道法的正确知识,为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奠定更为牢固的基础。 每一次培训都能够有很大的收获和感想,而有效的培训更是进步的前提条件。 说这个培训时及时的,想简单一点谈谈:在过去,培训大多是在开学之后,也就是九月份左右,而今年,从国家层面到省里面,再到市里面,都将培训的时间大大提前,而这样也可以使开学的时候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被培训完,为本次教材改版工作做好教学服务保障,使得更为多数的学生享受到真正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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