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铁三官庙小学 库旭娜
周末送女儿去兴趣班,正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绿灯,不经意一瞥,发现了让我胆战心惊的一幕: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正“气定神闲”地带着三个八、九岁左右的孙子、孙女过马路,更准确来说,应该叫“闯红灯”。只见在车辆如飞的马路中间,在老人“镇定自若”的指挥下,他们看见车辆稍远,就在老人的指挥声“走”中紧走几步,遇到另一道上的车辆近了,再在老人的指挥声“停”中,“步调划一”地排成一排,等待着。如此反复着,看得我的心都揪到嗓子眼了!
职业病爆发,我决定等他们过了马路,一定要好好说教说教老人和孩子。
令我大跌眼睛的是,人家根本就没有给我这个职业病狂发的人机会, 这不:他们还没有走过马路,见没有了车辆,就相互告别一哄而散啦!什么情况?我一开始完全没有理清,后来,慢慢回想,才明白这在我理解的“祖孙四人”,人家压根就不是一家人,甚或根本相互之间就不认识。
这不仅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两起车祸。
车祸一故事背景:汽车在乡间还不是很多,电动车刚刚流行。
故事梗概:两家本来是一个村子的邻居,相互关系也还不错。一天下午放学,一个孩子的父母迟迟没有来接孩子,另一个孩子家长好心,想着一个村的,给捎回去吧。于是,一个大人骑着电动车,车上坐着两个孩子,有说又笑地向家的方向开进,再正常不过的街头场景。可就是这么正常不过的街景出事啦,在途径一个十字路口时(当时农村小道一般没有啥红绿灯),不知道是他们骑得太快没看清,还是对方的小货车开得太急,没有看清他们。总之,电动车与小货车飞速地撞在了一起。当时的具体情景我不太清楚,听后来的学生描述:两个孩子,一死,一重伤,大人重伤,两家人伤心欲绝,在现场哭得几度昏死过去,后来,本来好好的两家人反目成仇。
车祸二,故事背景,郑饶高速(当时为郑石高速)刚刚修好开始通车。
故事主人公为四个小男孩。周末啦,写完作业,就约着一起出去玩。去哪里呢,几个人一商量,决定横穿郑饶高速去什么什么地方玩。高速路上呀,孩子们!人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人还说“无知者无畏”,也许就是他们啦!正沉浸在欢乐中的孩子们也许是跟着大人或者自己多次横跨过马路,没有出事,所以,此时的他们坚信自己没事,并没有意识到一场死亡正在逼近他们。
在一辆辆呼啸而过的高速公路上,四个孩子,第一个跑过去啦,第二也顺利跟着跑过。就在第三个孩子跑到公路中间,第四个孩子刚刚起步跑的时候,一辆汽车刹车不及,重重地撞飞了第三个孩子,人抢救无效,当即死亡,第四个孩子重伤。
一时的大意,换来的是两个家庭一辈子的悲痛。如果我们教师平时对孩子的教育能再全面一些,再深入一些,能够用真实的案例代替生硬的说教,用血的事实让孩子认识到流血死亡就在我们平时的大意中,就在我们平时的不遵守交通规则中。这些孩子也许就会更注意一些,如果我们的家长平时言传身教,能够自己做到,并要求孩子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也许我们的孩子就不会在没人监管的时候那么地“瞎胆大”啦,
没有如果,没有后悔药!如果车祸一中的“好心家长”知道危险的存在,我想他一定会骑行慢一些,再慢一些!甚至就不会去做好事载朋友的孩子啦。如果车祸一中的另一个孩子家长知道危险存在,一定无论如何都会自己去接孩子的。没有如果!如果车祸二中的几个孩子知道会出事,我想就是无论如何他们也不会选择去横穿马路啦。如果车祸二中的家长们知道危险就要降临到自己孩子身上,无论如何是不会让孩子出门的。没有如果,没有平时的严格要求,一切都没有如果,有的只是长久的悲痛吧!
因此,在这几年的带班经历中,每一届学生的家长会,我都会给他们讲我所知道的一些安全方面的案例,用以惊醒家长针对平时的行为做一些规范,同时也避免他们好心办坏事,朋友或者邻居间闹不愉快。同时,我提倡他们自己的孩子自己接送。如果需要别人代接自家孩子,家长必须给老师亲自打电话。否则,老师不对孩子放行。
回到故事初的老人,剖析老人的行为,他自我可能是在做好事,在保护着几个陌生的小孩过马路。但这种行为可以吗?我们先抛开“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讲,就仅从安全方面来说。几个孩子硬闯红灯已经是不对的行为,而你是在助长他们“闯红灯也没事”错误意识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自己过马路即便不需要人照顾,也是要自己非常当心的,现在你还在“帮”着几个不懂事的孩子过马路,万一的万一发生什么事啦,孩子的家长是该“感谢”你呢,还是向你“索要”赔偿呢?我再这里不是说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提倡要以正确的行为、正能量的思想去帮助、带动、规范身边的人和事。这样我们社会才会更文明、更安全、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