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秦小辉 通讯员 管佳
《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清溪镇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加强“小微执法”的执法力度,7月5日晚,东莞市清溪镇垃圾分类办联合清溪城管分局、清溪玉兰女子城市执法服务队、碧桂园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小微执法”行动。

清溪城管开展垃圾分类“小微执法”行动
在现场中,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女士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经教育讲解为什么需要进行垃圾分类、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后,该女士态度仍然较差且不愿意进行垃圾分类。随即,执法人员和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对该名女士进行警告及罚款,并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名女士现场已承认错误并承诺将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还将会对周边朋友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清溪城管开展垃圾分类“小微执法”行动
此外,现场工作人员还对不分类的3名住户进行劝告并要求其进行现场整改。据统计,该小区85%以上住户自觉对各类垃圾进行分类,分类效果较好。
首张垃圾分类罚单的开具,体现了清溪镇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决心。垃圾分类,不再是单纯的宣传、教育、劝导,而是进入“真枪实弹”。接下来,清溪镇将加强各八大产生源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建立常态长效执法监管机制,推动新规定落实。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磊
校对 | 李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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