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保护和培养每一个学生的自尊感,取决于教师对这个学生在学习上的个人成绩的看法,不要向儿童要求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任何一门学科,任何教学大纲只是包含一定水平和一定范围的知识,而没有包含活生生的儿童,不同的儿童要达到这个知识的水平和范围,所走的道路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孩子在一年级就已经能完全独立地读出和解出应用题,而另外的一些孩子直到二年级末甚至三年级末才能做到这一点。教师应当善于确定要通过怎样的途径,要经历怎样的阻碍和困难,才能引导儿童接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水平,以及怎样才能在每一个学生的脑力劳动中具体地实现教学大纲的要去。
教学和教育的技巧和艺术就在于,要使每一个儿童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使他能享受到脑力劳动中成功的乐趣。这就是说,在学习中,无论就脑力劳动的内容(作业的性质),还是就所需的时间来说,都应当采取个别对待的态度,有经验的教师,在一节课上给一个学生布置2-3道甚至是4道应用题,而给另一个学生只布置1道,这个学生做的是比较复杂的应用题,而另一个学生做的则是比较简单的。这个学生在完成语言的创造性作业(例如写作文),另一个学生则在学习文艺作品的片段。
在这种做法下,所有的学生都在前进,有的人快一点,另一些人慢一点。儿童完成作业而得到评分时,从评分中看见了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学习给他带来了精神上的满足和有所发现的快乐。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的相互关心和相互信任相结合。学生就不会把教师单纯的看成严厉的监督者,也不会把评分当成一种棍棒。他可以坦率的对教师说:某某地方我没有做好,某某地方我不会做。他的良心是纯洁的,他不可能去抄袭别人的作业或者考试搞夹带,他想树立自己的尊严。